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一、交通事故赔偿款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债务?

一、交通事故赔偿款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债务?交通事故赔偿款可以是个人债务也可以是夫妻债务,需要区分情况来判断。要判断夫妻一方发生交通事故所负侵权之债,属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应从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主体来分析。夫妻一方因交通肇事而负的侵权之债,应从另一方对该机动车能否进行运行支配和有无运行利益来判断,如符合这两项标准,则应认定为共同债务。反之,则应认定为个人债务。具体分析如下:首先,分析交通事故赔偿款的性质交通事故赔偿是因肇事者的侵权行为导致的,属侵权之债。关于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主体的确定,目前学界和审判实务界大都认同以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归属的“二元说”,即从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两个方面考量。所谓运行支配,即谁对机动车的运行具有支配和控制的权利;而运行利益的归属,即谁从机动车运行中获得了利益。一般情况下,如果同时符合这两个标准,则可确定为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主体。从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相关司法解释,如《关于被盗机动车肇事后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批复》、《关于购买使用分期付款购买的机动车从事运输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保留机动车所有权的出卖方不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机动车所有人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请示的批复》等,都体现了这种对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主体认定的基本思路。其次,分析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性质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其范围大致分为以下几种类型: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约定为个人负担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无关家庭共同生活时所产生的债务。其类型主要包括: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债务;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所负债务;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从婚姻法及司法解释规定看,判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可以考虑以下两个判断标准:一看夫妻双方是否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如果夫妻双方有共同举债之合意,则不论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是否为夫妻共享,该债务均应视为共同债务;如果夫妻双方没有共同举债之合意,除夫妻双方共同分享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外,一般应视为个人债务。二看夫妻双方是否共同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尽管夫妻双方事先或事后均没有共同举债之合意,但该债务发生后,夫妻双方共同分享了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则同样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反之,夫妻双方事先或事后均没有共同举债之合意,也无共同分享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则应视为个人债务。综上所述,一般夫妻在结婚之后所购置的车子都是以二人的财产和名义,此时如果出现了事故而且在认定中确定是二人一起对受害的人进行赔偿就自然会变成夫妻债务,但是如果仅仅是个人的行为过错就不能轻易将对受害人赔偿的责任分摊给配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期间费用包括哪些?
      期间费用包括哪些?一、期间费用期间费用是指不能直接归属于某个特定产品成本的费用。它是随着时间推移而发生的与当期产品的管理和产品销售直接相......


·盗窃罪司法解释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盗窃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最常被发现和抓捕的一种罪行之一,而这种罪行呢在被抓住之后所受到的处罚也是不一样的,有的盗窃罪会判三四年,而有的则会判到八......


·组织领导传销罪情节严重的标准是什么?
      组织领导传销罪情节严重的标准是什么?对符合本意见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传销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什么区别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什么区别在日常生活中,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通常是联系在一起出现的。相信大多数人对于这二......


·民法总则胎儿自然人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总则胎儿自然人的规定是什么?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胎儿自然人的规定是什么?《民法典》第16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


·如果所在单位没给交社保应该怎么办?
      如果所在单位没给交社保应该怎么办?社保对于现在的公民都是很重要的东西,现在大多数单位都已经给自己的员工上社保有了社保的制度。但是仍然还是有这......


·租房合同没有到期能毁约吗 一、租房合同没有到期能毁约吗?
      租房合同没有到期能毁约吗一、租房合同没有到期能毁约吗?租房合同没有到期是不能提前毁约的,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


·轻伤二级鉴定标准成立会判多久?
      致人轻伤二级,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不能积极赔偿,不能取得受害人的谅解,不能判缓刑。《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


·资质能一个或多个剥离吗
      能。资质剥离就是把一个或者多个资质从甲公司转移到乙公司,使得资质脱离原有公司,通过企业全资子公司的派生分立,将资质从原企业平移至目标企业的过......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诉讼的有效期我国的诉讼制度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诉讼的有效期我国的诉讼制度还存在一定的问题,这些问题有时会使受害人的利益得不到保障。那么,现有的法律中,关于环境污染损害赔偿......


·一、离婚财产诉讼费多少钱?
      一、离婚财产诉讼费多少钱?费用一、法院案件受理费从2007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法院收取离婚案件的受理费为,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