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火灾玩忽职守罪不认罪可以判刑吗

火灾玩忽职守罪不认罪可以判刑吗
  
  一、火灾玩忽职守罪不认罪可以判刑吗?
  
  可以的,只有证据就可以定罪。
  
  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三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二、刑事案件的审理时间
  
  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八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根据上述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一审案件常见的审限应当在三至六个月。
  
  如果发生火灾是因为工作人员存在着玩忽职守的行为,火灾造成严重的生态资源破坏的,或者给人民群众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肯定是要按照玩忽职守罪追究刑事责任的,而法院在判刑的时候,不可能因为犯罪嫌疑人从始至终不认罪就无法定罪。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公司搬迁有代通知金赔偿吗?
      公司搬迁有代通知金赔偿吗?公司搬迁,超出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范围的,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三)款“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深圳市工伤期间薪资待遇应该要如何的计算?
      深圳市工伤期间薪资待遇应该要如何的计算?一、深圳市工伤期间薪资待遇应该要如何的计算?按照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工伤保险条例》第......


·网络诈骗2023元报警能立案么?
      网络诈骗案件层出不穷,对网络秩序的维持造成一定的威胁,国内每年都有大案、要案发生,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很多人都有被骗钱的经历,但并没有报警,因......


·醉驾其实与酒驾都还是有一定区别的,其中醉驾要求的标准
      醉驾其实与酒驾都还是有一定区别的,其中醉驾要求的标准要高一些,自然这样的行为也更危险。通常在机动车驾驶人员有醉驾行为的时候,对其进行处理的时......


·高空坠物后续怎么划分责任?
      公民莫名被高楼掉落的物品砸伤,除了要烦恼自己的所受的伤害以外,可能让受害人最头疼的可能就是该找谁索要赔偿的问题。但是面对一栋楼所有的住户,找......


·个人在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若购买的是二手房的话,则当事人之间
      个人在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若购买的是二手房的话,则当事人之间需要在充分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订相应的个人房屋买卖协议。因为要是购买新房,此时与......


·私人债务纠纷怎么处理
      债务纠纷可以直接理解为人与人之间因为金钱问题而产生的矛盾。债务纠纷一般分为两种类型:个人债务纠纷和公司债务纠纷,我们这里主要了解一下关于个人......


·单位走私犯罪该如何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


·被公司解雇怎么赔偿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


·强奸与通奸的区别有哪些呢?
      强奸与通奸的区别有哪些呢?一、强奸与通奸的区别有哪些呢1、第一次性行为违背妇女的意志,但事后并未告发,后来女方又多次自愿与该男子发生性行为......


·员工个人如果太死板教条的去理解解除劳动合同的这件事情
      员工个人如果太死板教条的去理解解除劳动合同的这件事情,其实将来就算换了新单位,也不利于自己游刃有余的处理劳动关系的。就比如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