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合同法规定辞退员工怎么补偿?

合同法规定辞退员工怎么补偿?
  
  一、合同法规定辞退员工怎么补偿?
  
  
  合同法规定辞退员工的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二、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第4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综上所述,员工在和单位确立了会入职的情况下理应会依法得到一份合同作为保障,而且在合同当中会写到关于辞退后的补偿该怎么算,如果合同没有写的话就可以直接按照法律上的要求进行支付,单位和员工之间对此有纠纷的需要商议或者直接找劳动局解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一、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内容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内容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内容是: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


·对于夫妻离婚后债务子女承担吗?
      对于夫妻离婚后债务子女承担吗夫妻离婚后债务子女是不用承担的。在双方离婚时,涉及的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


·拆迁补偿购房离婚时可以均等分割房产吗
      拆迁补偿购房离婚时可以均等分割房产吗?拆迁补偿购房离婚时也不一定可以均等的分割房产,因为拆迁补偿款有可能是个人财产,用个人财产买的房子也属于个......


·被扶养人生活费要继承吗?
      被扶养人生活费要继承吗?被扶养人生活费不要继承,因为实际上这是专属于被抚养人用的。根据《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


·年终奖属于工资范围吗
      劳动者在找工作时,一般都会喜欢找有“十三薪”或者是有年终奖的用人单位,并且这类单位的工资福利待遇也都比较好。那么,在法律上,年终奖属于工资范......


·当事人的单位或者社会保障机构应当予以协助
      当事人的单位或者社会保障机构应当予以协助。在离退休人员的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收入不足偿还其债务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离退休金发放单位或者......


·私募基金募集时间为多久?
      私募基金募集时间为多久?一、私募基金募集私募基金募集是相对于公募募集而言,是就证券发行募集方法之差异,以是否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发行或公开发行证......


·涉外民事诉讼法条是怎样的?
      涉外民事诉讼法条是怎样的?民事诉讼法重点法条: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第二百三十七条对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外国人、外国组织或者国际组织提起的民事诉......


·一、夫妻共同财产一方立遗嘱是处分了这些共同财产可以吗?
      一、夫妻共同财产一方立遗嘱是处分了这些共同财产可以吗?夫妻共同财产一方立遗嘱是处分了这些共同财是不产可以的,夫妻一方只对处理自己的财产,对......


·生活中,建设工程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劳务纠纷案件并不少见,但是建
      生活中,建设工程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劳务纠纷案件并不少见,但是建设工程纠纷涉及的内容广泛、法律法规比较多,一些案件的处理非常不顺利。为了让您更好......


·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合同都会有一个违约责任,特别是我们经常使用的劳动合同。那么关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内容是怎么样的?关于违约责任,是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