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自诉重婚罪立案后怎么办?

一、自诉重婚罪立案后怎么办?可以提供证据,由司法机关判决处理,重婚罪的后婚有两种存在形态,一种是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一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在一起的未领取结婚证的婚姻。因此,对于重婚需要什么证据,具体得分两种情况:1、 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此种情况比较简单,需要的证据有结婚登记或者伪造结婚证、与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证等直接证据。2、 以夫妻名义同居未领取结婚证的:此种情况由于没有像上一种情况的直接证据,因此在收集证据的时候比较麻烦,具体可以收集的证据有:朋友的证人证言、婚外情一方的保证书、忏悔书等、婚外情双方同进同出的照片录像等、双方发的亲密短信等等证据都可。二、重婚罪如何收集证据?在确定重婚需要什么证据后,就可以选择性的收集对方重婚的证据了。1、明察暗访其居住生活的场所要认定重婚最重要的一点是与他人同居生活,因此同居的地点是非常重要的,只有找到了同居生活的场所才能有进一步的婚姻调查取证。2、与重婚者生活场所周围的人搞好关系确定重婚者是否真的重婚,还要看他是否以夫妻 名义与他人同居生活,而这些又需要有人对此给予认可,哪些人的认可最好呢?当然是在其生活场所附近同时与其又经常有来往的人!因此这些人的话(认可)是绝对不能缺少的重要的证据。而要想让他们说话,就必须与他们搞好关系,否则你就很难从他们的口中掏出任何有价值的话。3、报警,请警方予以调查。4、去婚姻登记处查询婚外情一方的婚姻情况。如果有登记的,可以请求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配合,调取重婚的证据。对于重婚的犯罪事实认定,以及立案标准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一般包括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领取了结婚证的,或者与他人生育了子女等情况的,都是可以作为重婚罪的证据来认定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老公欠信用卡30万还不上怎么办?
      老公欠信用卡30万还不上怎么办?老公欠信用卡30万还不上的话,这毕竟严重,作为持卡人,还可以向银行申请,将自己的这个欠款办理“停息挂账”,可以与银......


·短暂二婚离婚财产分割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夫妻双方离婚并不单单是领取离婚证书这么简单。实践中,夫妻双方离婚会涉及到财产的分割,对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商议等问题。我们知道,夫妻离婚时双方的......


·一、交通事故死亡交强险赔偿范围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死亡交强险赔偿范围是多少?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


·职务侵占罪批捕标准是什么?
      一、职务侵占罪批捕标准是什么?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嫌疑人只要符合批捕条件的,公安机关可以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请,而检察机关一般是会批准的。批捕的条件:......


·醉驾机动车肇事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
      醉驾机动车肇事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中,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


·民法典不交物业费停水停电可以么
      民法典不交物业费停水停电可以么一、民法典不交物业费停水停电可以么?业主不交物业费物业公司不能停水停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


·宣传传销活动罪既遂最多判多少年
      宣传传销活动罪既遂最多判多少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


·很多人在进行社保的补缴的时候已经了解了具体的流程
      很多人在进行社保的补缴的时候已经了解了具体的流程应该怎么做了,但是因为有些时候需要缴纳了社保的证明材料的,这时候就需要一份广州社保补缴证明,......


·妻子出轨丈夫起诉离婚怎么办
      妻子出轨丈夫起诉离婚怎么办如果双方感情确已破裂,那么男方可以积极应诉。就责任而言,女方属于过错方。男方如果能搜集到相关证据,证明女方出轨的......


·贩毒少量可以保释吗
      贩毒少量可以保释吗众所周知,贩毒是相当严重的刑事犯罪,法律判罚十分严格。可如果是贩毒少量的犯罪行为呢,是否可以允许嫌疑人获得取保候审呢?下面就......


·酒驾处罚
      酒驾处罚对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暂扣驾驶证3个月;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拘留15日,暂扣驾驶证6个月;对一年内2次醉酒驾驶的,一律吊销驾驶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