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婚外情找不出男人是谁算不算重婚

婚外情找不出男人是谁算不算重婚?1、这个当然不算的。重婚罪至少要符合“以夫妻名义同居”这个条件。法律也是有限的,可以起诉离婚啊。家庭需要自己管理好,经营好。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2、具有两种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论双方同居与否,或是否举行婚礼,重婚即已形成。(2)事实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或关系)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事实上已构成重婚。重婚是违反婚姻法一夫一妻制原则的违法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立法一贯保护一夫一妻制,禁止重婚。当然并不是说只要有重婚行为就必然构成重婚罪,法院将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是否恶劣,造成的后果是否严重,这些情形来综合认定,只有达到了一定的社会危害程度,才会构成重婚罪。二、刑法》分则条文规定,1、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对于婚外情一方,重婚罪肯定是要判刑的,即使是拘役,也属于刑事处罚。对于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也是触犯刑法的。也就是说,对于那些情愿做婚外情的第三者的,也可能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处罚2、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重婚包括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两种情况。法律上的重婚指前婚尚未解除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事实上的重婚指前婚尚未解除又与他人形成事实婚姻的。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定罪处罚3、《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所以他违犯了婚姻法,属非法同居,但不违犯重婚罪(前提是他没有与同居者结婚)综上所述,婚外情不一定构成重婚罪,重婚罪的构成要件是,婚姻关系没有解除之前,又与他人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即构成重婚罪,重婚罪违反婚姻法一夫一妻制原则,属于刑事犯罪,重婚罪行为依据情节,以及造成的后果和危害程度,最高应当判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酒店禁止顾客自带酒水合法吗
      饭店不让客人带自带酒水不合法。消费者在餐饮企业消费,有自主决定是否购买餐饮企业酒水的权利,经营者利用声明、店堂告示等形式禁止消费者自带酒水,......


·票据中有哪些
      票据中有哪些抗辩权,票据抗辩权的特征是什么?银行汇票、本票和支票等票据在经济生活中应用的非常普遍,特别是企业买卖活动中,基本离不开票据。对于......


·公司破产时破产清算组责任
      公司破产时破产清算组责任一、破产清算组的组成在企业破产案件中,由法院指定管理人成立清算组,进行破产清算。清算组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


·什么是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区别是什么
      什么是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区别是什么1、遗赠是单方面的法律行为,遗赠人通过遗嘱将个人财产遗赠给他人时,并不需要征得其同意。遗赠人在生前亦可单方取......


·单位交社保和个人交有什么区别
      单位交社保和个人交有什么区别不参加工作的人是可以自己购买社保的。虽然普通情况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社保,但是如果劳动者没有参加工作或想自己购......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方不配合怎么办
      在进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时候,我们是需要签订认定书的,如果我们对于认定的结果不满意,是可以提出自己的异议的。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方不配......


·2023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都有哪些
      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都有哪些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二......


·专利侵权行为的规定有几类?
      一,专利侵权行为的规定有几类?专利侵权行为分为直接侵权行为和间接侵权行为两类。直接侵权行为。这是指直接由行为人实施的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行......


·工伤认定是证明什么材料?
      工伤认定是证明什么材料?工伤认定是证明证明职员所受的伤是工伤的材料。二、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供哪些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职工本人身......


·丈夫死亡妻子继承房产的流程是怎样的
      丈夫死亡妻子继承房产的流程是怎样的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


·减刑、假释程序
      应当明确减刑、假释程序与诉讼程序存在较大的区别,减刑、假释程序缺乏激烈对抗的两造格局,唯一已罪犯对立的被害人由于调查手段有限,难于进行实质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