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行政行为期限是多久

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行政行为期限是多久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和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当事人申请行政救济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在三个月内,依照本法规定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二,特征:1.行政强制执行以行政主体和法院为执行主体。2.行政强制执行以已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为执行内容。3.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迫使相对人履行义务或用代执行等方式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之状态,最终确保行政法上秩序的实现。4.行政强制执行不允许进行执行和解。行政强制执行是法律赋予行政机关的职权与职责,行政机关如放弃强制执行而与被执行人和解,就等于放弃了自己的职权与职责,即为失职。这是法律所不能允许的。三,行政强制执行的种类:间接执行间接强制执行是指行政主体通过间接手段迫使义务人履行其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或者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行政强制措施。间接强制可以分为代执行和执行罚两种:1.代执行。代执行就是指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第三人代替义务人履行法定义务,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费用的强制执行措施。代执行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2.执行罚。执行罚是指行政强制执行机关对拒不履行义务或不可替代的作为义务的义务主体,可以金钱给付义务,以促使其履行义务的强制执行措施。直接执行直接强制执行是指义务人拒不履行其应当履行的义务时,行政强制执行机关对其人身或财产施以强制力直接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或者通过强制手段达到与义务人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一种强制执行措施。由于直接强制执行直接施加于人身或财物,造成对公民人身自由、财产权侵害的可能性较大,因此,适用直接强制执行必须十分慎重,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法院在此类问题的处理上还是存在法律的严格执行性,但是需要自己理性的应对不同的情况,不过由于存在时间上的限制,只要自己的处理过程没有太多的问题,事情的解决就会有着不少的助力推动,但是在有关环节上还是需要自己遵循法律来执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公证费用是多少
      合同公证的收取费用是:1.标的总额不满10万元的,收费10~50元;2.标的总额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收费100元;3.标的总额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


·公司破产清算债务怎么算?
      公司破产清算债务怎么算?许多公司之所以会破产,主要是因为公司的债务太多,已经没有任何利润和发展机会可言了。很多人都认为破产是解决公司债务的主......


·诉讼离婚的定义究竟是什么
      虽然诉讼离婚与协议离婚都是属于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但法律中对这两种方式的规定却不太一样,主要体现在条件、材料以及手续上面,当然诉讼离婚与协议......


·诉讼时效届满后认可还款?
      诉讼时效届满后认可还款?诉讼时效届满后认可还款是可以的,诉讼时效届满后同意还款后必须要偿还债务,债务人同意偿还已过诉讼时效的债务后,不能反悔。......


·非法集资找哪个部门处理?
      一、非法集资找哪个部门处理?可以采取三种途径举报:1、直接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或者报案。2、向各行业主监管部门举报,例如涉及银行业的可以向银......


·标准劳动关系包括哪些因素?
      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劳动关系双方的权益是受到法律保障的。但实践中会有一些用人单位并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导致了劳动者在维......


·夫妻起诉离婚在哪儿起诉
      如果选择诉讼离婚,就要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因为我国设立的法院众多,但也不是每个法院都可以对你的离婚案件行使管辖权。那具体来说,夫妻起......


·撞车有对方误工费赔偿的情况有哪些?
      撞车有对方误工费赔偿的情况有哪些?撞车有对方误工费赔偿的情况有对方是事故的全责方。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


·一、交通事故人伤理受害人敲诈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人伤理受害人敲诈怎么办?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受害人敲诈的情况可以协商处理,无法协商可以直接报警并诉讼解决。根据法律规定,醉酒......


·转让土地使用权条件是什么样的?
      转让土地使用权条件是什么样的?对于土地使用的权力,可以说基本上所有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都是享有的,当然对于这个土地使用的权力,您也是可以......


·商标抢注大类有多少种?
      商标抢注大类有多少种?商标共有45大类其名目如下:第一类用于工业、科学、摄影、农业、园艺、森林的化学品,未加工人造合成树脂,未加工塑料物......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