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一、交通事故实收入六千误工费给多少?

一、交通事故实收入六千误工费给多少?交通事故误工费按照造成的实际误工损失赔偿,误工费的赔偿标准除了需要有工资收入证明之外,还需要确定了误工时间。固定收人误工时间一般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但受害人因伤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故误工时间的计算分两种:1、受害人因伤住院或在家休养但未定残的,误工时间根据病历本或住院小结中医嘱的休养时间为准,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休养终结之日。2、受害人因伤住院并定残的,误工时间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定残日前一天。二、交通事故有哪些处理流程?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交警部门对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为检验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相关证件。2、交通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警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3、交通部门组织赔偿调解。在确认伤者治疗终结或确定损害结果后,如果事故当事人同意进行赔偿调解,交警部门可以组织调解。调解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调解不成,填写《调解终结书》,告知当事人在法定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不申请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4、向人民法院起诉。委托律师或者自行向人民法院起诉,一般在事故发生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各方可以在法院主持下调解,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决。5、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判决的履行义务人没有在判决或调解确定的期限内履行赔偿义务的,原告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执行局向赔偿义务人强制履行赔偿义务。在这里我们只知道受害者的实际收入是6000元,如果受害人的月工资收入是6000元,但是受害者的实际误工时间也不到一个月的话,肇事者就不需要赔偿这么多的误工费。所有的误工损失计算下来是6000元的话,肇事者也只需要赔偿6千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劳动者被开除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劳动者被开除支付经济补偿金吗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依法经商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因裁剪人员而与劳......


·影视公司法人的风险有哪些?
      影视公司法人的风险有哪些?信息传媒时代的蓬勃发展也让许多的影视公司也不断地出现在社会之中,但是影视公司的成立也伴随着无数的相关法律问题的出......


·一、帮老人立遗嘱找律师当见证人可以吗?
      一、帮老人立遗嘱找律师当见证人可以吗?律师是可以当见证人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八条之规定,遗嘱见证人需满足以下条件:1、遗嘱......


·非法经营罪辩护词汽油辩护词的作用是什么
      非法经营罪辩护词汽油辩护词的作用是什么非法经营罪辩护词汽油辩护词的作用是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提出应当减轻、甚至免除刑事责任的文书。辩护......


·公司法人现金贷的含义是什么?
      公司法人现金贷的含义是什么?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一个企业的整体实力和经营规模往往取决于其资金是否雄厚,如果没有资金,企业的生产经营是难以为继的......


·终止劳动关系补偿金是怎么规定的
      在当今社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地位是平等的。现在很多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已经通过我国的法律法规来进行保护,用人单位在正常情况下,不得无缘无故......


·解除合同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解除合同会有什么法律后果一、解除合同会有什么法律后果合同解除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这个问题比较复杂。一般说来,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应终......


·六级伤残军人的待遇
      六级伤残军人的待遇一、六级伤残军人的待遇按照民政部在2017年年底的时候出台的最新规定,从2017年10月1日起将会按照新的标准来发放抚恤金,其中:残疾......


·我国对于私募基金管理人出资要求等规定
      我国对于私募基金管理人出资要求等规定一、我国对于私募基金管理人出资要求等规定我国目前对于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规定,主要是从其他方面进行约束,对于......


·公司债券的发行价格实际上是由决定的依据是什么?
      公司债券的发行价格实际上是由决定的依据是什么其实您所购买的那些上市公司的股票本质上就是属于公司的债券的,等同于所有的民众都能够用自己手头的......


·公司注册地址重要吗
      公司注册地址重要吗?我们知道,注册地址是公司注册的必要条件。很多人可能都会疑惑,公司注册地址重要吗?不就是一个地址吗?下面就由我们我们来为您解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