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用人单位什么情况下员工可以辞退

用人单位什么情况下员工可以辞退
  
  一、用人单位什么情况下员工可以辞退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4)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7)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外安排的工作的;
  
  (9)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10)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11)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12)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1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1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辞退员工要支付经济补偿吗
  
  以下情形解除劳动合同要作经济补偿: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2)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3)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6)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7)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8)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10)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1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1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1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1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1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虽然法律还是赋予了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也要求必须符合法定的情形,否则的话单位的辞退行为属于违法,按照规定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不过话说回来,即使用人单位是在符合规定的情形辞退员工,其中一些情况下也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我们要注意的是,这里的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完全是两码事。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最高法关于离婚案件抚养权的规定是什么?
      最高法关于离婚案件抚养权的规定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


·验资证明多少钱?需要什么材料?
      验资证明多少钱?需要什么材料?一、什么是验资证明?验资证明也叫验资报告.是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事务所及其他具有验资资格的机构出具的证明资金......


·离婚律师费一般多少钱?
      离婚律师费一般多少钱?很多时候夫妻诉讼离婚,因为双方之间产生了争议,而在打官司的过程中往往就会选择委托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当然这并非是法律强......


·拘留探望有没有时间限制?
      拘留探望有没有时间限制?拘留所探视时间:每周一、四下午14:00——15:30。1、会见次数:每名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会见一般不超过二次。当日每名被拘留......


·行政复议败诉后还能征税吗?
      纳税是企业的正常行为,税务部门定期会对企业纳税情况进行稽核,发现有问题的,可能对企业做出处罚,当然,企业对处罚不服的,可以提出异议,在有必要......


·劳动合同上的工资和实际不同怎么办?
      劳动合同上的工资和实际不同怎么办?实践中,经常有企业实行这样的做法:在劳动合同中与劳动者约定较低的工资标准,而在工作中发放较高的工资。用人单......


·证明离婚抚养权归属版本内容包括哪些?
      证明离婚抚养权归属版本内容包括哪些?证明离婚抚养权归属版本内容包括证明离婚的时候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其中一方,并且是需要有证明人的签字或者是盖章的......


·有合法的讨债公司吗?
      讨债公司,是指个人和公司向欠债人进行讨债活动。市场上大多数的讨债公司都是不合法的,但是也有例外比如一些资产管理公司和征信社也有讨债公司的作用......


·如何对肇事逃逸处罚?
      如何对肇事逃逸处罚?交通肇事逃逸是一种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此时肇事者往往是不想被法律追究,因而在事故发生后才会有逃逸的行为。那么此时该如何对......


·刑诉法解释272条的内容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是指导司法机关处理刑事案件的主要法律,在实践过程中,也暴露了一些问题,为此,最高法制订了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进一步对刑诉法的内容做......


·民事诉讼法诉讼主体资格怎样审查确认?
      民事诉讼法诉讼主体资格怎样审查确认?一、什么是民事诉讼1、民事诉讼主体,是指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的当事人。在民事诉讼活动中,涉及的诉讼主体包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