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不同诉讼标的的因素区别有哪些

一,不同诉讼标的的因素区别有哪些(1)诉讼请求,是用来准确又简洁地表示请求审判的原告的主张;原因事实,又称为诉讼理由,是指原告向人民法院请求司法保护所依据的案件事实。(2)诉讼标的,又称为诉的标的或诉的客体,是当事人双方争议和法院审判的对象。诉讼标的由诉讼请求和原因事实加以确定,其中任一要素为多数时,则诉讼标的为多数。(诉讼标的:是诉构成的要素之一,是指当事人之间因发生争议,而要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判的法律关系。每一个诉讼案件至少有一个诉讼标的,但有的案件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诉讼标的。(3)诉讼标的物,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标的物指买卖合同中所指的物体或商品。举例说明,在房屋租赁中,诉讼标的是房屋租赁关系,而诉讼标的物是所租赁的房屋。诉讼标的和诉讼标的物并不是永远共存的,一个合同必须有标的,而不一定有标的物。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之间所争执的需要通过审判机关的审判活动予以解决的民事、经济法律关系,亦即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动,消灭的法律事实。每个诉讼都有特定的标的,一般由原告的诉讼请求决定。诉的标的使诉特定化,以区别不同种类的诉。给付之诉,诉讼标的是原告提出的实体权利请求,包括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和原告向被告提出的实体请求。诉讼标的与标的物不同,标的物是实体权利义务关系所指向的对象,是其具体物质形态。在分割财产之诉中,诉讼标的是财物的产权,诉讼标的物是财物本身,或是物品或是一定数量的款项。非财产权益之诉有诉讼标的,不一定有标的物。诉讼标的的存在对于自己的事情处理更多的还是需要自己积极的践行法律上的基础,但是问题的处理更多的还是应该做好的充分的了解,一旦自己的问题处理存在疏忽,自己的问题解决就会失去自己应该得到部分的权益支持,自己需要学会了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法院受理破产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吗
      法院受理破产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吗一、法院受理破产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吗?法院受理破产不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有关破产企业的诉讼......


·哪些人不适用死刑,死刑如何执行
      现实中,对于一些罪大恶极的人,很多人都以为法官最后会判处死刑,但事实却不是这样。主要是因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一些人是不适用死刑的。那究竟哪......


·保险合同和其他合同生效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保险合同和其他合同生效的基本条件是什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一、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怎么办?
      一、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怎么办?1、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则该公司的主体资格依然存在,但经营资格已经取消。同时,有的省份工商局还将被吊销企业法人......


·聘书能代替劳动合同吗
      聘书不能代替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但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新婚姻法离婚房产如何分配?
      年轻男女在经过恋爱后决定结婚组建家庭,在初婚时大多都是幸福甜蜜的,夫妻双方相互爱护、不分彼此,但经过一段时间的婚姻家庭生活后,如果由于种种原......


·绍兴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多少?
      现实生活中,劳动纠纷案件频频发生,其中因五险一金而引发的劳动争议占了不小的比重。对于入职新单位的员工,在和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的时候就应该写......


·确认房主真实身份目前
      确认房主真实身份目前,北京二手房市场存在一些中介公司,假借业主名义与购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事后收到钱款,一走了之,购房人只落得“钱房两......


·法人不能成为著作权的主体吗
      法人在一般情况下可以成为著作权的主体。以下是具体分析。法人能不能成为著作权的主体,首先我们需要先确定哪些是著作权的主体。著作权主体的概念以及......


·自己流产了能取保候审吗
      自己流产了能取保候审吗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就可以办理取保。二、取保候审的条件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


·著作权侵权赔18万是否合乎法律规定?
      著作权侵权赔18万是否合乎法律规定?一、著作权侵权赔18万是否合乎法律规定?著作权侵权赔18万是合乎法律规定,对于著作权侵权赔偿,应当是按照实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