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夫妻离婚房产分割要交税吗

夫妻离婚房产分割要交税吗?夫妻离婚房产分割不需要交税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婚后购买的房屋属于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离婚导致的财产分割,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房屋产权转移行为。根据税法相关规定,只有房屋转移才需要缴纳税费根据规定:土地使用权,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营业税:(一)离婚财产分割;(二)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三)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四)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离婚财产分割涉及到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权暂免征收营业税。二、哪些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3、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4、由一方在婚前购买或自建,婚后又以共同财产组织重建的的房屋;仅有部分改建、扩建的,改扩建部分属夫妻共同所有;5、结婚前,父母出资购置的房屋,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的;6、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未明确表示赠与夫或妻一方的;7、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期间继承的房屋归夫妻共同所有,但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8、工作单位基于职工的劳动人事关系、职工工龄等福利分房形式分配的,并由夫妻双方出资购买的职工福利房等。离婚时的房产过户流程特别的简单,在双方当事人协商好了房产分割的方案之后,基本上在税务大厅就能一次性完成对房产证的过户。可是房产的分割是有法可依的,没有能证明房产分割的证据材料,房子还处于抵押状态的,这些都不能过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再婚对婚前财产立遗嘱要经配偶同意吗?
      再婚对婚前财产立遗嘱要经配偶同意吗?婚前取得的财产是属于个人财产,被继承人是可以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处置个人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有......


·一、起诉离婚财产评估是谁评估?
      一、起诉离婚财产评估是谁评估?1、起诉离婚财产评估是专业的评估公司进行评估的,离婚财产评估主要以离婚房产评估为主。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土地价......


·商标没有续展被人抢注的怎么办?
      商标没有续展被人抢注的怎么办?1、续展就是注册商标有效期有效期为十年,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注册。宽展就是在规定的续展期......


·一、出租人出卖房屋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吗?
      一、出租人出卖房屋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吗?可以以,除非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均可提前提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关系。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


·征地补偿款诉讼时效是多久?
      开发商在规划新项目,需要征用农村土地的,需要得到政府部门的批准,并且要向村民支付补偿款。有些开发商信用差,迟迟不发补偿款,这个时候,村民可以......


·如果是童工可以做临时工吗?
      根据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用人单位是不可以正式的雇佣童工的,那么童工可以做临时工吗。临时工和正式聘用的员工是有一定的区别的。临时工多数没有......


·未造成伤亡的交通事故要怎么处理
      可以时候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是常态,当然现实中也有一些未造成伤亡的交通事故出现,在这种情况下对事故的处理就与造成伤亡的处理不同了,那究竟此时......


·父母离婚后欠债子女需要承担吗
      父母离婚后欠债子女需要承担吗父母离婚后,子女不必承担父母的债务。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父母的债务需要当事人自己承担民事责任。除非子女......


·二婚婚前房产配偶可以继承吗
      二婚婚前房产配偶可以继承吗再婚配偶也是具有继承权的,而且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再婚婚前房产配偶是有继承权的。1、再婚后配偶有权继承婚前财产(......


·对于商家卖假口罩犯法吗?
      对于商家卖假口罩犯法吗?显然是犯法的,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


·离婚诉财产评估费用谁来出?
      离婚诉财产评估费用谁来出?一、离婚诉财产评估费用谁来出?离婚财产评估费由提出评估财产的一方承担,达成协议的双方协商负担,判决案件由人民法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