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非上班地点受伤算不算工伤?

非上班地点受伤算不算工伤?非上班地点受伤是否算工伤需要根据其是否满足工伤的条件来确定,根据法律规定,因公外出期间因工作原因受伤或者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对于工伤认定的具体情况,在法律上是有明确的规定的,只有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才可以认定为工伤事故,并享受到工作待遇,如果不属于工伤事故的条件的,那么是不可以按照工伤来进行认定,具体情况由司法机关来判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一、解除劳动合同能否溯及既往?
      一、解除劳动合同能否溯及既往?法不溯及既往,《劳动法》一直是用1994年7月5日通过,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那一部,并没有最新出台。只是有一部《......


·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罪会如何判决?
      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罪会如何判决?依据《刑法》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


·一、夫妻假离婚财产转移应该怎么办?
      一、夫妻假离婚财产转移应该怎么办?可以起诉来进行解决;法律上没有假离婚的概念,只要办理了离婚手续,就是离婚了,假离婚恶意转移财产也按离婚转移......


·轻伤调解后算有违法犯罪记录吗?
      轻伤调解后算有违法犯罪记录吗?违法犯罪的内容是,指某人过去犯过法或者有犯罪行为的,就是所谓的有刑事犯罪的前科的档案记录,派出所可以从中作出一......


·刑诉法规定的期间的内容是什么?
      在很多地方我们经常听见期间这个词,例如节假日期间、诉讼期间、侦查期间等等,法律方面的期间主要是指法定的和制定的期间,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对于期间......


·第三者责任险理赔条件有哪些
      第三者责任险理赔条件有哪些《道路交通安全法》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侵权责任归责原则为过错推定责任归责原则,即除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


·解除劳动合同原因写什么?
      解除劳动合同原因写什么?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按实际原因写即可。劳动者只是履行通知用人单位的义务,不需要征求用人单位的同意。个人提......


·交通事故行政处罚通知书什么时候发,发了之后又该怎么办呢?
      交通事故行政处罚通知书什么时候发,发了之后又该怎么办呢?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


·对离婚财产纠纷判决上诉的时间是多久
      对离婚财产纠纷判决上诉的时间是多久?1、对离婚财产纠纷判决上诉的时间是15天,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


·济宁医疗纠纷律师给出了这样的建议和解决方式 医疗纠纷是现在
      济宁医疗纠纷律师给出了这样的建议和解决方式医疗纠纷是现在比较常见的一种法律纠纷,作为患者在医院接受专业的治疗结果因为医院的责任造成了患者的......


·白酒类购销合同范本
      白酒类购销合同范本白酒类购销合同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为保证甲方卖场的正常运营,促进乙方所经营系列酒水的销售,甲方确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