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工伤一级伤残旧伤复发多久可以认定为工伤

工伤一级伤残旧伤复发多久可以认定为工伤《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对复查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按照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申请再次鉴定。第十八条工伤职工本人因身体等原因无法提出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复查鉴定、再次鉴定申请的,可由其近亲属代为提出。第十九条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的程序、期限等按照本办法第九条至第十五条的规定执行。二、鉴定条件:1、工伤职工在评定伤残等级后,因伤情发生变化,需要继续进行工伤治疗的,可提出旧伤复发鉴定申请;2、在实行工伤保险统筹前,因工负伤或者首次确诊为职业病的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籍的国有和集体所有制单位在职职工或退休人员并已经劳动保障行政确认发出《变更老工伤人员支付待遇方式通知书》的,原工伤伤情或者职业病病情发生变化,需要继续进行工伤治疗的,可提出旧伤复发鉴定申请;3、在实行工伤保险统筹后,用人单位已参加工伤保险的因工负伤或者首次确诊为职业病的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籍的国有和集体所有制单位在职职工或退休人员,原工伤伤情或者职业病病情发生变化,需要继续进行工伤治疗的,可提出旧伤复发鉴定申请;4、职工退休后确诊为职业病并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的,被评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可提出旧伤复发鉴定申请;5、对法院、其他机关或者个人委托的旧伤复发鉴定作出鉴定;6、对旧伤复发复查鉴定申请作出复查鉴定。相关的工伤受害人员应积极的提出申请,有当地的劳动鉴定部门进行鉴定。符合法律规定的,按照鉴定结果和自身的劳动证明要求相应的赔偿。不符合规定的,我国的劳动鉴定部门驳回这类鉴定申请,确保劳动双方的合法利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营运车被撞的误工费公路运输分为营业性、非营业性两种
      营运车被撞的误工费公路运输分为营业性、非营业性两种。营业性运输指为社会提供劳务、发生各种方式费用结算的公路运输;非营业性运输则指为本单位生产、......


·结婚女人出轨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结婚女人出轨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的1、如果是因为老婆出轨而导致离婚,并且有确凿的证据证明老婆的出轨行为,那老婆就属于过错方,此时财产的分配可......


·共益债务法律规定是什么?
      共益债务法律规定是什么?共益债务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为债权人、债务人的共同利益所负担的债务。根据《破产法》规定,共益债务包括::1,因管理人或者债......


·商标无效宣告中的证据交换的目的是什么?
      商标无效宣告中的证据交换的目的是什么?一、商标无效宣告中的证据交换的目的是什么?商标无效宣告中证据交换的目的是让当事人双方查看对方的理由和......


·赡养协议书有哪些内容
      赡养通常是指晚辈对长辈提供必需的生活用品和费用的行为,我国法律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但是在多子女的家庭可能会出现子女相互推诿赡养的......


·开车门导致交通事故如何赔偿的?
      开车门导致交通事故如何赔偿的?一、开车门导致交通事故如何赔偿的?(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二)不足部分,由承......


·仅凭借条要求还钱,能否胜诉?
      只有借条,没有转账凭证,还应当补充其他证据,否则不一定能赢。应当补充证据有:1、手机短信。证实有借钱的事。借钱后,几次口头催款无果,就可以用短......


·嫁妆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吗?
      嫁妆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吗?一、嫁妆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吗?在司法实践中,嫁妆一般视为女方的婚前财产,因此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审判实践中,离......


·试用期辞职扣工资如何维权
      试用期辞职扣工资如何维权向劳动监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劳动者试用期内,提前3天停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劳动合同......


·在购房过程中,大家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就是房屋的产权问题,而房屋
      在购房过程中,您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就是房屋的产权问题,而房屋有一类产权是小产权,小产权房在任何地方都是存在的,比如在我国的咸阳,如果购买小产权......


·工商所条例具体是什么?
      工商所条例具体是什么?现在越来越多人去工商所办事,如果工商所办事不可靠不廉政,就会损害公民权益。为了加强工商行政管理所的组织建设,使工商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