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解除劳动合同提前告知的情形有哪些

解除劳动合同提前告知的情形有哪些1、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通知的情况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胜任、医疗期满以及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履行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的义务,如果没有履行该通知义务,则需要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2、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通知的情况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赋予了劳动者单方面解除的权利,且该解除无须任何的理由,但须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对于试用期内的劳动者提出解除,只要提前三天通知即可,对于试用期满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二、解除劳动合同要提前多少天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40条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否则需要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按照其他方式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需要支付补偿金或者赔偿金应当支付给劳动者,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享有对劳动合同的解除权。若是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的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则要么提前一个月时间通知劳动者,但是也可以在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之后马上解除劳动合同。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正常情况下试用期要提前3天通知,转正之后则需要提前30天通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一、交通事故逃逸的认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逃逸的认定是什么?在认定交通事故是否存在逃逸的这种状况,是需要根据当事人的行为状况来进行判断的,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


·医疗事故具有的特征是什么
      医疗事故具有的特征是什么?1、医疗事故的行为主体与责任主体是同一的,即医疗单位。法律要求法律主体应当为自己的过错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从形式上看,......


·哺乳期可以离婚吗 孩子判给谁?
      处于哺乳期的子女和女性都是比较脆弱的,因此法律上才会给予他们更多的保护,这就包括了在离婚方面的保护。那么在孩子哺乳期可以离婚吗孩子判给谁呢?......


·争取抚养权要什么证据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可能会出现双方都想要子女抚养权的情况,此时就会对抚养权进行争夺。严重的时候,甚至还会闹上法院。这个时候争夺抚养权就需要提供......


·男朋友因为网络诈骗被抓怎么办?
      男朋友因为网络诈骗被抓怎么办?一、男朋友因为网络诈骗被抓怎么办可以找律师来协助处理。《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


·2023年劳动合同越长越好吗
      年劳动合同越长越好吗劳动合同期限并不是越长越好,我过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为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应约定明确的期限。在实践中,确实有一些......


·国家赔偿诉讼的再审减刑有哪些规定
      国家赔偿诉讼的再审减刑有哪些规定《国家赔偿法》第三十条赔偿请求人或者赔偿义务机关对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


·刑诉法30条有哪些规定?
      刑诉法是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主要规范从立案侦查到交付执行之间的过程,应当按照什么流程,如何组织等等程序上的问题,其性质属于程序法,参与者......


·肇事逃逸需要免责条款吗?
      肇事逃逸需要免责条款吗?一、肇事逃逸需要免责条款吗?需要的;逃逸一般适用商业险免责条款,即保险公司不赔。1,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第四条......


·法律援助如何申请?
      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应当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一)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二)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


·借款到期了借款人不还怎么办
      生活中,难免会遇到一些不讲诚信的人,如到期不还款的债务人等。此时,作为债权人,遇到借款到期了借款人不还怎么办呢?自然不能委曲求全,要想办法将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