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劳动法中对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劳动法中对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在哪些情况下适用经济补偿
  
  按发生原因划分,以下七种情况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1、单位解约经济补偿金: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41条的法定情况,用人单位根据用工自主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2、员工解约经济补偿金:
  
  因用人单位的法定过错,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仍应当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是 《劳动合同法》第38条、 46条;
  
  3、协商解约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单位仍需要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36条、 46条;
  
  4、劳动合同终止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是 《劳动合同法》 44条、 46条;
  
  5、额外补偿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6、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情形。
  
  7、克扣拖欠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支付,一般是用人单位支付给员工,目前我国法律中还未规定说需要员工向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即使是需要员工承担违约金,这也是在法定的情况下,才需要承担。对于单位与员工约定需要由员工承担违约金的情况,若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那么该约定就是无效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法定监护人的范围是怎样的
      法定监护人的范围是怎样的无论是对未成年人还是对精神病人来讲,法律中都是规定的有法定监护人的,只有在法定监护人不具有监护资格或能力的时候,则才......


·可以将以下情形界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
      可以将以下情形界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行为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2)行为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在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


·高速倒车扣几分?
      高速倒车扣几分?高速上面倒车要扣12分,在高速公路上倒车,小车司机将被罚款200元、扣12分;客车和货车司机不仅要被罚200元、扣12分,驾照还将降级,如......


·遗赠扶养协议的执行时间是什么时候?
      遗赠扶养协议的执行时间是什么时候?遗赠扶养协议赠与的是公民的遗产,执法的时间一般是在扶养人承担生养死葬的义务之后,才能获得协议约定的被扶养公......


·法律规定那些是犯罪预备?
      法律规定那些是犯罪预备?1.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的行为。——犯罪预备行为最常见的形式所谓犯罪工具,是犯罪分子进行犯罪活动所用的一切器械物品。其......


·故意伤害的结果加重犯规定是什么?
      故意伤害的结果加重犯规定是什么?故意伤害的结果加重犯指的就是故意伤害他人的身体,导致他人重伤,甚至是死亡的结果发生。犯罪行为的实施,如以犯轻罪......


·租赁期间店面违约金怎么处理(一)和解和解是指当事
      租赁期间店面违约金怎么处理(一)和解和解是指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


·有土地使用权证是否可以建房子?
      有土地使用权证是否可以建房子?建造房屋的,需要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政府或者国土管理部门批准建设房屋的文件。房屋没有建成,不可能有房产证。需要等房......


·车辆划痕险影响下年保费吗?
      在生活中,当我们开车出行的时候,难免会发生车辆摩擦的情况,这样会给车辆留下划痕。修补这些划痕,也会是一笔不小的支出,所以就可以报车辆划痕险。......


·怎么认定聚众斗殴罪 聚众斗殴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聚众斗殴主要是指出于私仇、争霸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而成伙结帮地殴斗。在现实生活中,这种行为也有可能构成聚众斗殴罪。那具体该怎么认定聚众斗殴罪呢......


·高利贷起诉时效是多久
      高利贷起诉时效是多久,高利贷诉讼时效有多长高利贷不属于法律保护的借贷关系,因此现实中要是当事人进行的是高利贷的话,那么可能会因此产生一些比较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