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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证言是直接证据吗?

证人证言是直接证据吗?案件审理的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这两种证据下又细分了好多种类。证据中有一种叫做证人证言,是由证人进行陈述形成的证据。那么,证人证言是直接证据吗?来帮您解答有关证人证言的相关知识点。一、证人证言收集证人证言的途径应遵循“询问证人”的程序。询问证人可以到证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但必须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询问证人不得另行指定其它地点。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证人证言有以下特点:(1)它只是证人对案件有关情况的客观阐述,而不是推测或分析意见;(2)证人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以外的人,所以,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的证词更客观;(3)证人证言是证人对感知或传闻情况的反映,所以,可能受到证人的主观因素和客观条件的影响;(4)证人证言的来源和证明的问题范围十分广泛,是刑事诉讼中最常见的一种证据。二、对证人证言的审查对于出庭作证的证人,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等双方询问,其证言经过审查确实的,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为出庭证人的证言宣读后经过当庭查证属实的,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在法庭审理中,应由提请传唤证人的一方先向证人发问;发问完毕后,对方经审判长准许,也可以发问。询问证人应当遵循以下规则:发问的内容应当与案件的事实相关;不得以诱导方式提问;不得威胁证人;不得损害证人的人格尊严。对于发问的内容与本案无关或发问方式不当的,审判长应当制止。凡查证确属采用刑讯逼供或以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方法取得的证人证言,不得作为指控犯罪的证据或定案的根据。三、证人证言的相关法律规定在中国,诉讼中证人的范围十分广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中国法律规定作证是公民的光荣义务,法律没有拒绝作证的规定。证人作证时,应告知他要如实提供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同时,法律规定对证人的人身安全予以保护。庭审中询问证人,由审判长主持。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证人可能作虚伪陈述,也可能由于感受、记忆、表达等方面的原因而使证言失实,因此对证人证言应认真进行审查。《刑事诉讼法》第61条规定: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讯问、质证,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并经过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四、证人证言是直接证据还是间接证据证人证言即可以使直接证据,又可以使间接证据。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划分是看你的这个证据能证明什么,而不是看证据的载体是什么。证人证言是直接证据还是间接证据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证人证言可以是直接证据也可以是间接证据,具体情况要看证人所提供的证词是否可以直接判断案情。需要注意的是,在我国,证人证言应该是不受任何人引导、威胁、利诱形成的客观的事实陈述,并要求形成书面文字上交法院。以上,就是我们对“证人证言是直接证据吗”相关问题的回答。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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