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民法典关于违约金的约定

民法典关于违约金的约定民事主体在确立民事法律关系时双方主体会签订合同。为了保证合同的正确履行和法律性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的规则。那么关于合同法关于违约金的约定是什么呢?在签订合同时要根据法律规定设立。下面律师我们为您解答。一、违约金分类违约金分类,依据产生的根据不同,违约金可分为约定违约金和法定违约金。依据违约金的性质不同,可分为赔偿性违约金和惩罚性违约金。依据种类不同,分为概括性违约金和具体性违约金,具体性违约金如约定根本违约违约金、债务不履行违约金、债务部分履行违约金、债务迟延履行违约金。二、违约责任成立的要件违约金责任的成立。首先,违约金责任作为一种从债务,成立的前提是存在着有效的合同关系,但在违约而解除合同场合,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仍可援引;其次,要有违约行为存在;再次,违约金责任构成是否要求违约人具有过错,应当区分类型,如果当事人人约定违约责任的成立骊方当事人有过错为要件的,依其约定;在分则以及单行法规中特别规定违约责任为过错责任场合,违约责任的成立应当要求过错条件;在惩罚性违约场合,由于其目的在于给债权人心理上制造压力促使积极履行债务,同时,在债务不履行时,表现为对过错的惩罚;在赔偿性违约金场合,除前述特别情形外,不要求以过错为成立要件。三、合同法对于违约金问题的规定1、如果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违约金等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民法典》第584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对违约金进行约定。第585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民法典》第585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减少。”要正确适用该条,关键在于正确解释该条违约的性质。该条规定的违约金属于约定的违约金,而不是法定的违约金,没有争议。但该条规定的违约金性质上是属于赔偿性违约金,还是惩罚性违约金,亦或二者兼有,则没有形成一致意见。通过我们的介绍。你是否对于“民法典关于违约金的约定的问题”有所了解了呢?其实当事人遇到关于违约金的问题不明白确定时,要走法律程序。按照合同法的位于规定。在当事人已经在订立合同时约定好的情况时则按照合同。若没有事先约定则按照合同法对于违约金的规定确立。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常见的贪污罪手段有哪些
      贪污罪手段有哪些贪污罪的行为方式多种多样,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内外勾结,迂回贪污。即国家工作人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内外勾结,将自己管理、......


·留置权占有是什么意思,需要注意哪些
      留置权占有是什么意思,需要注意哪些想必很多人对法律中的留置权比较陌生,但是它却时时刻刻在我们的周围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那么,什么是留置权,留......


·按规定欠款10万无力偿还坐牢么?
      按规定欠款10万无力偿还坐牢么?一、按规定欠款10万无力偿还坐牢么当事人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不会被拘留。但如果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


·欠钱不还不知道家庭住址怎么办
      一是债权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追讨借款。债权人起诉时,应当到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只要有足够证据证明该借贷关系存在,符合《......


·驾驶校车超员怎么处罚规定是什么?
      驾驶校车超员怎么处罚规定是什么?在众多的偏远地区,由于资源分配的不足,使得此地的幼儿园和小学校车超员问题异常严重。所以,需要国家对此类校车超......


·总代理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原则是什么?
      总代理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原则是什么?一、违约责任的特征(一)违约责任是一种民事责任法律责任有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等类型,民事责任是指......


·股东变更的时间是多久?
      股东变更的时间是多久?一、股东变更需要多久其实,股东变更所需要的时间并不久,只要手续齐全,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即可办理股东变更。二、股东变......


·公司法人却不是股东可以吗?
      公司法人却不是股东可以吗?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不是股东。原因如下:简单说,法人是企业的负责人。股东只是公司的资金投入者。在一般的公司管理中,法......


·开发商欺诈的情形有哪些
      目前,谈及房子买卖,包括开发商、中介机构、房东与置业者,各式买卖都存在可能的价格欺诈,程度不一而形式多样,做为消费者若能识破,有利于其在买卖......


·非法拘禁罪如何判定 怎么认定非法拘禁罪
      构成非法拘禁罪的行为有哪些?概括起来非法拘禁的方法分为两类:一类是直接拘束人的身体,剥夺其身体活动自由,如捆绑;另一类是间接拘束人的身体,剥夺......


·有土地使用证的拆迁怎么补偿?
      有土地使用证的拆迁怎么补偿?一、有土地使用证的拆迁怎么补偿?有土地使用证遇到拆迁的话那么要看是国有土地使用证还是划拨土地使用证,如果是国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