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管辖权异议成立后原告不出庭怎么办

管辖权异议成立后原告不出庭怎么办
  
  管辖权异议是指,案件的当事人对于自己的案件的管辖权存在一定的异议,要求法院进行重新审理。那么,管辖权异议成立后原告不出庭怎么办呢?管辖权异议的条件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管辖权异议成立后原告不出庭怎么办?
  
  只要被告对管辖权提出异议,无论异议是否成立,法院都要出具管辖权异议裁定书,如成立则移送,不成立则驳回,被告收到驳回管辖权异议裁定书之日起十日内还能提出上诉,由上一级法院审查
  
  已超出答辩期的,被告已丧失提起管辖权异议的权利,也就是说如果法院不主动移送,或者原告主动撤诉,这个案子就只能在已立案的法院审理的。如果被告无其他正当理由不出庭,法院就会依法缺席审理并缺席判决。
  
  二、管辖权异议的条件有哪些
  
  管辖权异议应当具备几个条件。
  
  1、主体
  
  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只能是本案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加人无权就管辖问题向法院提出意见,也不得以此为借口不参加诉讼。提出异议的当事人一般是被告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原告是提起诉讼的人,故而不会对管辖权提出异议;当然,在发生移送管辖后,原告有权向受移送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由于其在诉讼中居于辅助一方当事人的地位而不具有异议权。
  
  2、时间
  
  管辖权异议的时间,必须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并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否则异议无效。超过法定期间,人民法院不再受理。当事人在此期间提出异议后又要求撤回的,法院应予允许。
  
  在案件中理过程中,出现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或追加了案件当事人,他们的管辖异议权不受“提交答辩状期间”的限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原告可以口头起诉,被告因未收到起诉状,不能书写答辩状,因此管辖异议不受答辩期间的限制。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因不存在争议的双方,所以,不存在“提交答辩状期间”,管辖权异议也不受限制。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人民法院裁定其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下,如对一审管辖权有异议,在二审期间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这种异议不应受“提交答辩状期间”的限制。
  
  3、形式
  
  诉讼管辖异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但口头形式亦应允许。异议书既可以随答辩状一并提出,也可单独书写。
  
  4、提出
  
  管辖权异议书应向受理该案的人民法院提出。受理该案的法院对该案进行实体审理以前,应先审议当事人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就对该案是否有管辖权问题作出书面裁定。
  
  对于满足上述形式要件的管辖权异议,人民法院应慎重地进行实质审查。经审查认为异议成立的,由受诉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经审查认定异议不成立的,则裁定驳回。在审查决定作出前,应停止对本案的实体审理。
  
  综上所述,如果管辖权异议成立后原告不出庭,法院在进行审理的时候,是需要按照缺席审理并缺席判决的。另外,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在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候,我们需要在一定的时间期限内进行提出自己的异议的,否则是不会被批准的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非法同居怎么分割财产由于同居关系本身就是自始无效的
      非法同居怎么分割财产由于同居关系本身就是自始无效的,所以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也是不同于离婚时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的分割的。根据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


·西安两限房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西安两限房的相关规定是什么?限价房的准入标准由原来的“本市城六区非农户口”调整为“具有西安市居民户口或西安市居住证的家庭和人员”;家庭人均月收......


·可变更合同民法总则具体是什么?
      可变更合同民法总则具体是什么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可变更合同《民法典》具体是什么可变更合同在......


·男女离婚孩子归谁抚养?
      男女离婚孩子归谁抚养?要是男女离婚,家里有尚未成年的子女,那么此时需要同时对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否则是不允许男女离婚的。而在这种情况下要......


·一、签订两次固定劳动合同申请劳动仲裁怎么处理?
      一、签订两次固定劳动合同申请劳动仲裁怎么处理?第一步:当事人申请当事人申请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先决条件和必经程序。仲裁委......


·盗窃罪四个犯罪构成要件分别是什么
      一、盗窃罪四个犯罪构成要件分别是什么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盗窃公私财......


·一、 有盗窃案底买房能贷款吗?
      一、有盗窃案底买房能贷款吗?有盗窃案底会影响银行对申请贷款的信用评估,可以导致无法办理贷款。买房需要满足贷款的条件有:1、能查到个人征信的......


·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判刑规定是什么
      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判刑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


·买房时应该怎样挑选房产中介
      买房时应该怎样挑选房产中介找中介公司,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中介公司的报纸广告、房展会、中介公司的门店、中介公司的网站、亲友的介绍。而目前京城......


·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的立遗嘱是否有效
      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的立遗嘱是否有效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不能立遗嘱。对此,我国法律有明文规知定: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无行为能......


·一、房子遗产继承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房子遗产继承诉讼时效是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