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不论是新成立的公司,还是参加工作的小伙伴们,通常都会关心五险

不论是新成立的公司,还是参加工作的小伙伴们,通常都会关心五险一金的发放情况,这就关系到我们所说的税前收入和税后收入的区别了。今天,我们和您一起来关注一下五险一金公司怎么交,比例是多少?希望为您的顺心工作多有帮助。
  
  一、五险一金的定义。
  
  五险一金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这五种保险项目,另外还有公积金,其中,前面的五种保险项目就是我们常说的社保。
  
  二、企业如何缴纳五险一金?
  
  据了解,《社会保险法》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因此,企业必须为职工缴纳的五险一金项目是社保,社会保障是国家的强制保障,一方面用人单位需要依法依规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另一方面员工也要增强维权意识,注意合同中是否有不合法规之处。一旦发现问题,可携带合同向当地人社机构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那么,住房公积金也是企业必须为职工缴纳的吗?其实不然,对于公积金是否强制缴纳,各地的政策差异较大,有的城市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缴纳公积金,有的城市并没有出台相关政策。
  
  企业缴纳五险一金中最基础的部分,就是办理相关登记。
  
  1、社保登记
  
  (1)用人单位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和参保人员情况表。企业单位需出示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和资料;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出示有关机关的批准成立文件等相关证件和资料:其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提供身份证件、户口簿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资料。
  
  (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审核社会保险登记申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用人单位或个人填写的《社会保险登记表》和有关证件等申请资料、应及时审核。对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应退会登记申报资料等,并告知不予受理的原因。对申报资料不齐安全的,要求补齐资料后重新申报。
  
  (3)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记录社会保险登记信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及时将通过审核的用人单位信息、职工信息、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的信息,录入社会保险业务信息系统,完整准确的建立起用人单位和个人的社会保险档案。
  
  (4)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法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符合社会保险登记条件的用人单位,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办法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2、公积金缴存登记
  
  各缴交单位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首先到归集管理科领取《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表》和《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一式四份,按规定填写完后加盖单位公章。
  
  将填写好的表格交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管理科审核后加盖科室章,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同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为该单位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支取、封存、启封、转移等情况)。
  
  三、五险一金怎么计算?
  
  企业编制人员按本地上年度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缴纳五险,比例为42.06%(企业29.56%,个人10.5%),其中养老保险比例为28%(单位20%,个人8%),医疗保险比例为10%(单位8%,个人2%+3元),失业保险为1.5%(单位1%,个人0.5%),工伤保险1.56%(单位1.56%),生育保险比例1%(单位1%)。公积金的缴纳比例为8%-12%,单位与个人缴纳相同的金额,但是公积金不是强制缴纳的,所以有些单位不缴纳公积金。
  
  结合上述信息,相信您对五险一金公司怎么交已经有了初步的认识。以上仅是针对企业的缴纳情况,其他类型的用人单位会有很大的不同,不同地区也会有不同的政策。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犯罪预备与犯罪预备阶段中止区别是什么?
      犯罪预备与犯罪预备阶段中止区别是什么?一、犯罪预备与犯罪预备阶段中止区别是什么?1、概念不同犯罪预备,是指做实施犯罪前的准备工作;犯罪过程......


·刑诉法第八十四条对立案材料来源的规定
      在公民或者单位受到他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时权益受到侵害,可以请求向人民检察院起诉,或者到公安机关报案。此时,司法机关会根据其提供的材料或者其他......


·金华债权债务纠纷调解案例
      金华债权债务纠纷调解案例金华债权债务纠纷调解案例一、案情简介公司因长期亏损被效益较好的b公司兼并,a公司原债权债务由b公司承担。a公司被兼......


·强奸罪的缓刑适用条件是什么?
      缓刑是一种法律制度,即给予犯罪人员一定的考察期限,如果再该期限内没有再次犯罪的记录,那么可以撤销其原来的刑事处罚决定。一般缓刑的适用范围是情......


·一、房子遗嘱继承有时效吗?
      一、房子遗嘱继承有时效吗?没有时效,但是有诉讼时效期间,是两年。遗嘱是被继承人死后才生效,只要死前没有立新的遗嘱则从被继承人死亡开始生效,有效......


·软件著作权登记提交的说明书有什么要求
      相比我们您都知道知识产权的存在,其体现了我国在知识经济时代对个人知识的保护,软件著作权也一样,软件的开发者拥有对其成果保护的权利,避免他人进......


·2023年夫妻共同债务需要一起偿还吗?
      年夫妻共同债务需要一起偿还吗?需要;《解释》第一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


·偷税漏税税收处罚标准是什么
      偷税漏税税收处罚标准是什么?1、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


·民法埋藏物的认定程序是什么?
      民法埋藏物的认定程序是什么埋藏物是指埋藏于不动产或动产中,不能确定其所有权的物。在我国,埋藏物的归属及其他问题属于民法中的物权法的调整范畴,......


·农村土地流转包括哪几种
      农村土地流转包括哪几种《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条 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


·工伤不认定之后应该怎么办
      工伤不认定之后应该怎么办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由用人单位在30日内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或者用人单位不申请的,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也可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