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范围包括什么
一、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夫妻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共同生活包括家庭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等方面所负的债务。在日常生活中,主要包括:购置家庭生活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支付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从事双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娱体育活动所负的债务;婚前一方贷款购置的住房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物的,为购置财物所负的债务;以及其他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由双方共同负担的债务。
二、从事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
此处因从事生产、经营所负债务包括从事工商业或农村承包经营所负的债务,购买生产资料所负的债务,共同从事投资或者其他金融活动所负的债务,以及在这些生产、经营活动中欠缴的税款等。并不是只要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从事生产、经营所负债务都是夫妻共同债务,具体情况有以下两种:第一种是夫妻双方一起共同从事投资、生产经营活动;第二种是夫妻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利益归家庭共享。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从事的经营活动所负债务,因其经营收入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或已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该债务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故不论债务最初由谁借的,以谁的名义借的,只要所生债务是因夫妻共同经营所致,则为夫妻共同债务。
三、因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婚姻关系期间因医疗费用所负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主要看接受医治的病人身份,具体包括:?夫妻中任何一方;?负有法定义务的人,如负有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人。
四、因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夫妻各自因为履行其应尽的抚养、赡养、扶养的法定义务,比如为必须予以抚养、赡养、扶养的亲属支付生活费、医疗费、教育费等而负下债务,此种债务因属于履行法定义务所形成,因而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共同承担。
五、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为了自身更好的发展等原因参加教育、培训需要支付费用负债的,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六、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在生活交往中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而负债的,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参加婚礼等随份子就属于常见的一种形式。
七、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夫妻之间不仅可以对财产分配做出约定来解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属问题,还可以通过双方约定划分婚姻关系期间的债务,此时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划分优先适用约定。此时,只要是夫妻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在不侵害债权人的前提下均认定为共同债务。
由于婚姻期间债务来源的复杂性,除以上列举的几种情况外,还有其他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的情况,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夫妻共同债务的界定毕竟利关双方当事人或者家庭的最终利益,建议当事人谨慎解决。以上关于“夫妻共同债务范围”的解答对于分析简单的债务性质已经够用,但是现实生活毕竟不易为人控制,因此建议当事人遇到类似的因债务性质不同引起的离婚财产纠纷时找专业的婚姻家庭的律师寻求帮助,以求更好的维护自己的财产权益。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居间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居间合同的概念与特征一、居间合同的概念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其中报告......
·一、离婚后财产纠纷可否另行起诉?
一、离婚后财产纠纷可否另行起诉?可以,法院规定的案由是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时效期间是两年。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
·遗弃导致死亡的处罚规定是什么?
如今越来越多的父母将孩子的成长看的越来越重,因为孩子成长好坏直接影响到孩子以后的生活状态,但是也有父母将孩子直接遗弃拒绝抚养,导致孩子身体以......
·有欠条怎么上法院起诉
有欠条上法院起诉的流程主要是:1、书写起诉状,并携带相关证据材料到被告所在地法院立案庭提交材料;2、法院立案审查材料,以为符合立案要件的,同意......
·离婚协议书怎样才有效?
离婚协议书怎样才有效??办理离婚登记后,备案于民政局的离婚协议是生效的,经过婚姻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即有法律效力,无需公证。但是经过公证的离婚协......
·一、交通事故两处地方十级伤残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两处地方十级伤残赔偿项目有哪些?交通事故两处地方十级伤残赔偿项目有: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
·入职一个半月被辞退有经济补偿金吗?
在现代社会,找工作似乎不像那样艰难,现在的工作需求量大。在现实生活中,虽然找工作变得比较容易,但是如果表现的不好或者因为一些其他原因还是会被......
·什么是宣告死亡?宣告死亡的条件又有哪些
什么是宣告死亡?宣告死亡的条件又有哪些?宣告死亡其实与正常的死亡是不一样的,此时是通过法律手段来表明当事人已经死亡,但实际上对方是否真的死亡尚......
·有限公司破产后要追股东个人财产吗
有限公司破产后要追股东个人财产吗不追。《公司法》第三条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
·三金跟五险一金什么意思?
三金跟五险一金什么意思?一、五险”一金"五险一金,是指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的合称,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
·劳动仲裁撤销裁决的条件是什么?
劳动仲裁撤销裁决的条件是什么?一、劳动仲裁撤销裁决的条件是什么?按照我国《仲裁法》的规定,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提出撤销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