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离婚诉讼的程序是怎样的?

诉讼是公民维护自身权利的最后屏障,是以国家公权力作保障的铜墙铁壁。提起离婚诉讼,必须严格按照离婚诉讼的程序进行。完整的离婚诉讼程序包括:起诉阶段、审判阶段、判决阶段。那么结合《婚姻法》以及《民事诉讼法》,具体来说离婚诉讼的程序是怎样的?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诉讼的程序是怎样的
  
  1、起诉阶段
  法院离婚程序第一步,起诉。起诉需要的材料有:起诉书及起诉书副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居住证明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证据材料、提供子女的基本情况和抚养状况的证明等材料。
  2、法院审理阶段
  这是法院离婚程序中,最为重要的一个程序。(1)立案,法院在接到起诉状后,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会在立案后5个工作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您的配偶。您的配偶在接到起诉状副本后,15日内提交答辩状。(2)调解,在审理离婚材料后,法院不会立即进行庭审,而是在庭审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才会开庭审理。(3)开庭审理,在法院开庭审理中,具体的流程有: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之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3、法院判决
  最后,根据庭审情况,会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对判决不服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离婚诉讼要经过哪些阶段
  除法院起诉、审理、判决阶段外,离婚诉讼还要经过一些特殊的阶段:1、调解阶段:(1)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由于其发生在诉讼过程中,所以也叫诉讼内调解。人民法院在调解时必须坚持自愿、合法的原则。同时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进行,要分清双方的是非责任。必要时可与当地的基层组织、有关单位密切合作,共同进行说服教育工作,以促进当事人互谅互让,促成和好或达成离婚协议。(2)调解有三种结果:①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和好,原告撤诉,诉讼结束;②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人民法院按协议制作离婚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自此解除;③调解无效,应立即进入下一诉讼程序。(3)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经法院审核后,并签字或盖章后,与签收调解书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送达调解书时,当事人反悔不签收的,不影响调解书的效力。诉讼外调解是在第三人的主持下进行的,当事人达成调解意见并签收后,又反悔的可以向法院起诉。2、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以上就是对离婚诉讼的程序是怎样的介绍。需要注意,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信用卡逾期一次影响房贷吗
      信用卡逾期一次影响房贷吗?这就要看逾期的时间和逾期金额。一般来说,逾期还款超过90天,银行就会认定持卡人或借款人,是恶意逾期还款,很有可能会被拒......


·手机抵押典当合同的模式是什么?
      手机抵押典当合同的模式是什么除了向银行贷款以外,您可以筹纳到资金还有一种方法,就是将自己的一些私有财产进行典当。大多数人在选择抵押物的时候......


·残疾赔偿金是否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
      残疾赔偿金是否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不属于,残疾赔偿金属于民事赔偿范围内。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附......


·工作年限证明材料样本
      工作年限证明可能很少人会使用得到,但在社会上的一部分人会因为工作和生活的问题需要使用到工作年限证明,这些人大多都没有写过工作年限证明,不知......


·民法典第200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民法典第200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其实我国公民在社会生活当中很多已经成为习惯、默认的事情,都在我国的法律法规当中也有规定。就拿您生活当中已经再熟......


·在我国拿走遗失物是侵占罪吗
      在我国拿走遗失物是侵占罪吗?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会遇见这样的情况,就是在公共场合我们会拾得他人的遗失物。但是在当时的情况下我们难以找到。遗失物的......


·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措施都有哪些
      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措施都有哪些在平日的生活当中,针对工程质量的管理,不能只依靠最后监测单位和检验单位的把关。要想使工程质量做到万无一失,必须要......


·什么是监护权?
      什么是监护权?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是对于无......


·一、醉驾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醉驾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赔偿标准是多少?按照造成的实际损失赔付,计算依据是: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


·一般罪犯投案自首减刑多少
      自首与立功属于我国法定的量刑情节,也就是说罪犯要是具有自首或者立功情形的话,那法官在最终量刑的时候,往往会从轻或者减轻进行处罚。于是有的人在......


·死缓犯限制减刑的条件有哪些
      我们都知道,即使是被判处了死缓的犯罪分子,但是只要其在监狱中认真改造,也是可以申请减刑的,但是凡事都有例外,在一些情况下死缓犯也是不可以减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