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债务的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债务的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债务人有多项债务无法清偿时,应当按照法定的清偿顺序清偿债务。那么,债务的清偿顺序是什么?债务人无论是负债还是违约都将产生清偿问题,企业应审慎清偿债务,避免因债务清偿问题时陷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到底企业债务的清偿顺序是怎样的?请在下文中详细了解。
  
  一、债务的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1、债务人对同一人负有多笔同类债务,除非另有约定,按以下顺序清偿:
  
  (1)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
  
  (2)几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
  
  (3)担保数额相同的,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
  
  (4)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抵充;
  
  (5)到期时间相同的,按比例抵充。
  
  2、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时,应当优先清偿有担保的债权。
  
  3、各个债权人均无担保时,按照查封、扣押的先后顺序清偿。
  
  二、企业清偿债务应注意什么
  
  1、权利人一方拒绝接受债务人一方履行,债务人可以向公证机关申请提存,提存后,视为债务人已履行。
  
  2、提存的财产发生毁损、灭失等情况的,该风险由债权人一方承担。
  
  3、提存期间,提存财产产生的孳息归债权人一方。
  
  4、债务人如果是企业法人,财产不足清偿所有债务时,权利人可以申请其破产。
  
  5、债务人除主债务之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当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时,按费用、利息、主债务顺序进行清偿。
  
  三、合伙债务是如何偿还的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应共同负责。具体分析如下:
  
  1.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应按照其出资比例或合伙协议的约定,以其个人财产承担无限清偿责任。
  
  2.在对外关系上,对于合伙债务,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所谓连带清偿责任,是指每个合伙人对于合伙债务都负有全部清偿的义务;而合伙的债权人也有权向合伙人中的一人或数人要求就其清偿债务的一部分或全部。每个合伙人都负有用自己的全部财产清偿全部合伙债务的义务,而不受各合伙人对合伙财产的出资比例或合伙协议中约定的债务承担份额的限制。偿还了全部合伙债务的合伙人,对超过自己应当承担的债务数额,则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综上所述,企业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来清偿债务。对于债务清偿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如果企业能够给予重视,将有效帮助企业判断受偿顺序并进而采取相应地对策,从而有效保护自身权利,避免损失。企业欠债很容易引发债务风险,建议企业债务人咨询一下律师,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离职证明与解除劳动合同一样吗?有什么区别?
      对于劳动者来说,离开一个工作岗位之后,通常都需要办理离职手续,那么离职证明与解除劳动合同一样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那么既然不一样,两者的区别是......


·一、交通事故人伤全责怎么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人伤全责怎么赔偿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全责赔偿标准1、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


·同一妨害民事诉讼行为法律有哪些规定?
      同一妨害民事诉讼行为法律有哪些规定?同一妨害民事诉讼行为法律有哪些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


·非法拘禁罪和绑架罪有什么区别
      非法拘禁罪和绑架罪有什么区别(一)在犯罪构成上,绑架罪的构成不仅要求有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而且要求有勒索财物或满足行为人不法要求的目的以及......


·一、普通工伤退休后的待遇有哪些?
      一、普通工伤退休后的待遇有哪些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达到退......


·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1、用人单位有缴纳工伤保险: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领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余工伤赔偿。2、用人单位......


·债权人可随时主张权利吗?借贷中债权人如何维护权益?
      债权人可随时主张权利吗?借贷中债权人如何维护权益?在日常交际中,人与人之间不外乎也会发生借贷关系。但有的时候可能处于双方的信任未对还款日期做出......


·分田是土地使用证吗,如何办理
      分田是土地使用证吗,如何办理集体土地通常会有许多人拥有,我们各自在属于自己的土地范围内进行使用,这样说来看似我们自身也拥有土地的所有权需要......


·恶意泄露个人信息会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我们在上网的时候,经常会无意中留下个人信息,因此骚扰电话和短信不断。如今,个人信息遭遇泄露的情况非常普遍。恶意泄露个人信息情节严重者会触犯刑......


·分公司负责人转委托签订合同可以吗?
      分公司负责人转委托签订合同可以吗?可以,分公司如果已经领取了营业执照,其负责人有权委托他人对外签订合同,但应当在分公司经营范围内对外签订合同。......


·如何认定犯罪预备行为 对犯罪预备如何处罚
      在实施犯罪之前往往会先做好准备工作,例如准备好工具、探好路线等等,这些一般都是认为是犯罪预备行为的,此时不能成立犯罪既遂,而在犯罪着手之后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