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如何保障律师辩护权?

不管是民事还是刑事案件,律师都是案件审理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参与者,负责为委托人进行辩护,为其尽大可能的争取合法权益。辩护是律师的主要工作内容,那么律师辩护权有哪些?如何保障律师的辩护权?下面我们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吧。
  
  一、律师的辩护权有哪些?
  
  1、关于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权利。
  
  我国刑诉法第九十六条之规定:确立了律师提前介入的权利,这是为保证犯罪嫌疑人能及时得到律师提供的法律帮助,使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获得足够的时间和手段准备他们的辩护。
  
  2、关于律师阅卷权。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了律师的阅卷权利,但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仅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在审判阶段,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这样的规定使得律师的作用难以很好地发挥。我国在刑事审判方式上,吸取了国外当事人主义些因素,实行了在法庭指挥下的抗辩式审判方式,加重了律师与控诉方间对抗性职能,但由于律师所在审查起诉阶段与审判阶段看不到所有的案件材料,在对材料的掌握上律师享有的权利显然与控诉方所享有的权利是极不均衡的,而律师所作的有力辩护取决于对全部材料的根据之上的。
  
  3、关于律师的调查取证权。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了律师的调查取证权,但律师的这权利在刑事侦查阶段是没有的,同时律师这权利的行使取决于被调查单位和个人的同意,或者是申请检察机关或司法机关进行协助,这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难以执行,根据我国现今的刑事审判方式,这加重了律师的责任,律师为被告人提供辩护的力度,主要取决于律师对证据的把握,律师在提前个入时,不具有调查取证的权利,在审查起诉阶段,又看不到全部的案卷材料,就难以达到与控诉方的相对均衡,更难以在法庭上与控诉方形成有力的对抗。
  
  二、如何保障律师辩护权?
  
  1、完善律师参与权,将律师辩护延伸至侦查程序。
  
  规定自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即可委托辩护律师,并赋予律师在部分侦查行为中的在场权。
  
  2、完善律师调查取证权。
  
  (1)规定律师从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即有权调查取证,同时取消辩护律师向证人、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时要征得其同意的限制,也不需要检察院、法院的同意。
  
  (2)建立律师调查令、证人出庭令制度。
  
  3、完善律师的阅卷权。
  
  规定律师自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即可在检察机关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卷宗。同时引入程序性救济机制,对于司法实践中出现的妨碍辩护律师阅卷的情形,规定律师可以向上一级检察院、法院申请,由上级机关责令下级机关保障律师阅卷权。
  
  4、完善法律援助制度。
  
  (1)建立公益律师制度,国家组建一支专职从事法律援助工作的公益律师队伍,由财政给予经费保障,以保证队伍的稳定发展。
  
  (2)对为刑事案件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设定一定的条件,如规定有一定年限从业经验的律师方可担任指定辩护律师。
  
  (3)建立对法律援助律师的考核及奖惩制度,对表现优秀的律师给予奖励,对不积极履行职责的律师设置一定的惩罚措施。
  
  由此可见,律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会见犯罪嫌疑人、查阅卷宗、进行调查取证都是律师辩护权的具体表现。但是在目前司法环境下,律师辩护权还得不到充分行使。对此有关部门应该从建立法律援助制度、完善律师调查取证等多方面给予保障,让律师为维护司法公正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双方约架没有动手犯法吗?
      约架没有动手犯法吗?有可以犯法,并构成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情节轻没有构成犯罪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以......


·窝藏财产罪量刑标准
      在影视情节当中,我们会经常听到包庇窝藏两个词,这两个词都是针对于犯罪分子来讲的,在犯罪之后,他的行为或者是人生是可以被别人窝藏和包庇起来的,......


·最新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标准是什么?
      最新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标准是什么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


·参与公司债券投资简介
      参与公司债券投资简介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表现形式,基于公司债券的发行,......


·刑法中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期限是多久?
      刑法中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期限是多久?在我国,不同类型的发明创造保护期限有所不同。发明专利来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期限为10年,......


·事实婚姻离婚子女应该如何判决
      事实婚姻离婚子女应该如何判决一、事实婚姻离婚子女应该如何判决我国所有子女适用相同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及相关......


·什么是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并对不法......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后多长时间备案?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后多长时间备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


·哪些途径能够转让股权给他人
      哪些途径能够转让股权给他人一、哪些途径能够转让股权给他人可分为股东内部转让和对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第一种,股东内部转让。显而易见,这是股......


·专利权的特点是怎样的?
      专利权的特点是怎样的专利权是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法律规定,根据法定程序赋予专利权人的一种专有权利。它是无形财产权的一种,与有形财产相比,......


·银行贷款名誉权纠纷应该怎么起诉
      银行贷款名誉权纠纷应该怎么起诉一、银行贷款名誉权纠纷应该怎么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