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事诉讼法期间的分类有哪些
1、法定期间,指法律明确规定的期间。法律规定某项诉讼行为只能在一定的期间内进行,超过规定的期间,所进行的诉讼行为不发生法律效力。法定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人民法院不得依职权或者依当事人申请予以延长或者缩短。法定期间又可以分为不变期间和可依法定条件变更的期间。不变期间指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人不得改变的期间。比如上诉期间、申请执行法律文书的期间等。可依法定条件变更的期间指由于特殊原因,人民法院可予变更的期间。比如审理案件的期限由于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可以报法院院长批准延长。
2、指定期间,指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于具体诉讼事项所指定的期间。比如指定当事人在期间内补正起诉书中的欠缺。指定期间是对法定期间的必要的补充,是一种可变的期间,人民法院可根据具体情况指定某一诉讼行为的实施期间,可以适当延长或者缩短,甚至还可以取消原来指定的期间。人民法院指定期间时应注意:指定期间要明确、具体,有起止时间;指定期间的长短要与行为实施的难易程度相适应;指定期间不能与法定期间相冲突。
二、期间和期日的区别是什么?
与期间相联系的一个概念是“期日”,指当事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与人民法院会合进行诉讼的时间。比如开庭日期、宣判日期等。期间与期日有以下区别:
1、期间有法定期间和指定期间;期日一般是指定的;
2、期间有开始期与终止期;期日只有开始期,不规定终止期,终止期由审判人员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3、期间一般是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或者人民法院单方进行某种行为应遵守的期限;期日通常是各主体共同进行诉讼活动的日期。
4、期间开始后,不一定发生某种法律行为,如对判决的上诉期为15日,当事人不一定上诉;期日一开始就必定会发生某种行为,如法院指定的开庭日期一到,就必须开庭审理。
5、期间以年、月、日、时计算;期日以日、时计算。
综上所述,在民事诉讼领域,期间又有了不同的含义。民事诉讼法期间有两种,法定期间和指定期间。通常上,指定期间的法律效力要低于法定期间,并且不能与法定期间有冲突。除此之外,还期间和期日之分,您要学会区别对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子女的财产跟父母有关吗
子女的财产跟父母有关吗?子女的财产跟父母无关,父母无权处分孩子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三十五条【监护人履行职责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司法人财产权的限制包括哪些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司法人财产权的限制包括哪些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司法人财产权的限制包括哪些(1)对外投资的限制。我国《公司法》第十五条规定:......
·检察院不批捕原因手续是什么?
一、检察院不批捕原因手续是什么?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
·欠钱不还被法院抓到了怎么办
欠钱不还被法院抓到了怎么办?1、欠钱不还被法院抓到了的话应该尽快偿还欠款,欠钱不还是民事纠纷,法院不会抓人,除非是拒不执行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书......
·房屋租赁的流程是怎样的,租房有哪些流程
严格来讲,租房也是有程序要求的。有租房需求的人可以按照这套程序来租赁自己满意的房屋。但究竟这个房屋租赁的流程是怎样的呢?可能很多人不是很清除......
·刑事回避制度回避理由具体是什么
刑事回避制度回避理由具体是什么一、刑事回避制度回避理由具体是什么一般理由: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与......
·被别人的狗咬伤如何处理
被别人的狗咬伤如何处理生活中,被流浪狗咬伤的情况比较多,但同时被人饲养的宠物狗咬伤也不少见,那么要是公民不幸被别人的狗咬伤该如何处理才好呢?......
·工伤鉴定后,单位不认可怎么办?
工伤鉴定后,单位不认可怎么办?是不是工伤不是用人单位说了算,也不是劳动者自己说了算,而是由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认定。如果用人单位......
·骨折不能走路看守所收吗
需要看具体的案情。一般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不予收押。《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十条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
·如果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受伤。根据国家规定
如果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受伤。根据国家规定,在工作中受伤者,均为工伤。但是我们知道,职工受伤后是否被算作工伤需要要申请工伤认定,而申请工伤......
·因疫情严重贷款怎么办?
因疫情严重贷款怎么办?因疫情严重的影响,当事人可以向银行说明原因,并提供受疫情影响的相关证据,由银行进行延迟还款处理,另外对于因疫情影响无法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