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法律关于合同违约赔偿金额的规定是什么

法律关于合同违约赔偿金额的规定是什么 一、合同违约赔偿的法律规定
  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经济合同法第31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经济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如果由于违约已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损害赔偿在合同法中是重要的违约救济措施,赔偿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过错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超过违约金数额时,有违约方当事人支付给对方的一定数额的补偿货币。
   二、合同违约赔偿金额的规定
  违约的时候需要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是指一方当事人由于过错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支付给对方当事人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分为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指法律和法规规定的违约金。法定违约金分为两种:固定比率违约金:违约金的支付比例是固定的,它要求在签订合同时,按有关条例或实施细则规定计算违约金的标准或固定比率签订;浮动比率违约金:规定违约金比率幅度的违约金。约定违约金指法律和法规未作规定,而由当事人协商确定的违约金。约定违约金也可两种:条件或细则规定了违约金的数额而又允许当事人在合同中另行约定,或规定了当事人的约定优先于法定违约金的,当事人可在法定违约金的范围以外自由商定违约金的具体比例或数额;有关条例或细则对违约金未作具体规定,可按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的约定偿付违约金。
  违约严重的情况下不但需要支付违约金还需要支付赔偿金,支付赔偿金有3个原则:全部损失原则:违约当事人不仅要赔偿对方财产直接减少的现实损失,而且要赔偿对方的可得利益损失;合理预见原则:违约方当事人只能对其主观上有过错的行为和能够预见的后果承担赔偿责任,对不能预见的后果不负赔偿责任;减轻损害原则:受害方当事人对违约时,负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少损失的义务,对受害当事人能够避免而未避免的损失,违约方不负赔偿责任。
  以上是关于合同违约赔偿金额有哪些规定的解答,人们在商业活动中签订合同是为了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正当权益,一方发生违约可以依据合同要求他支付违约金或者作出经济赔偿,合同未约定具体违约金比例或者数额的可以按照有关条例的规定执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立案的时间是多长,起诉多久立案?
      立案的时间是多长,起诉多久立案?诉讼是解决争议最有效的途径之一,诉讼程序是由原告提交起诉状开始的,但是很多人对于诉讼的具体流程不清楚,比如起......


·他人怎样代写老人做遗嘱?
      他人怎样代写老人做遗嘱?遗嘱是遗嘱人对自己的财产或其他事项所作的处理,应当由遗嘱人自己完成。但是,遗嘱人不识字或因生病等不能书写,或者不愿意自......


·第一继承权理所当然就是当有效财产的主人死后
      第一继承权理所当然就是当有效财产的主人死后,那个第一顺序能通过合法途径继承遗产的人所拥有的权利。那主要有哪些人(这里主要是与拥有第二顺序继承权......


·律师归哪个部门管?律师犯罪怎么办?
      律师归哪个部门管?1、律师首先是各自的律师事务所管理,另外律师事务所归区县级的司法行政部门管理;2、法律依据:1)《律师法》(2012修正)第四条 司法......


·女方诉讼离婚车子应该归属哪方?
      女方诉讼离婚车子应该归属哪方?一、女方诉讼离婚车子的问题请先看诉讼外调解。诉讼外调解,其依据来源于本条规定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


·一、离婚房产不能过户怎么办?
      一、离婚房产不能过户怎么办?离婚房产不能过户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房产交易中心会协助法院办理房产过户。协议离婚,一方不配合过户的,协议离婚的......


·劳动争议高院申诉书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劳动争议高院申诉书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劳动争议高院申诉书注意事项一、填写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前应当对有关劳动争议仲裁的基本知识有所了解。劳动......


·危险驾驶罪缓刑辩护词模板是怎样的?
      由于各种原因导致一些人在开车的时候造成意外事故,并因为事件的后果而被起诉犯了危险驾驶罪,而法院会根据被告人本身的具体情况并结合案件的后果来进......


·过失决水罪由什么构成2023
      构成过失决水罪的要件有哪些(一)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二)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


·家庭房产纠纷诉讼期限是多久?
      一、家庭房产纠纷诉讼期限是多久?具体的房产纠纷诉讼时效分为三种况:房产纠纷一般诉讼时效:2年一般时效通常适用《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


·父亲欠债债主骚扰子女合法吗?
      父亲欠债债主骚扰子女合法吗没有法律依据不合法,只是民间的一种说法。只要父母健在,子女不会因为父母的民事行为而承担连带责任,父债无须子偿。但如......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