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加利息的借条不应得到法院支持
该借条是有偿合同。该借条中有年息1500元/年的约定,按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从该条文中可知对于公民之间借款一般为无偿借款,而本案是有偿借款,这从“借条”以及诉讼请求含利息可知。 基于有偿合同,应当首先以有偿合同进行分析,结合《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而本法第六十一条对履行期限没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本案原告从事以盈利为目的而出借款项,应当认定为原告随时可主张还款且对利息的追求处于积极维权状态,不会使维权处于休眠状态,一旦知道被告无力还款或不想还款时,原告应当认到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按照《民法通则》第135条一般诉讼时效为两年,第137条诉讼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由以上可知原告在得知被告不想还或无力还时应当在二年之内向法院起诉,而原告在借条出具时距现在有十几年,原告按习惯应当早就知道被告的侵权事实,现在向法院起诉其早已过了时效,所以请求法院驳回诉讼请求。 其次,如果本案为无偿的借款合同,则另有别论。对照条文《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作为原告可以随时主张,包括现在向法院起诉都应当没有过时效,因为其为好意行为,不收利息,法的取向为互帮互助,符合人们的生活行为习惯,理应尊重。但本案并非如此。 二、诉讼时效。规定诉讼时效的意义不是鼓励债务人想方设法拖延义务的履行,也不是鼓励债务人不劳而获,不履行债务。规定诉讼时效的意义就在于:(1)稳定财产关系。免得财产关系长久处于不肯定状态。(2)有利于促使权利人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在规定期限内不行使自己权利而又无正当理由,这就说明权利人已不关心自己权利的实现。实行诉讼时效制度,可以促使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也有利于加速资金的流转,提高经济效益。(3)有利于法院更好的地收集证据,解决纠纷。如果没有时效限制,年代久远的纠纷会难以解决 适用诉讼时效抗辩成立的要件。(1).须有请求权的存在。(2).须有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诉讼时效是对权利人的督促,实际上也是对义务人的保护,如果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经过一定的期间,又没有其他事由致使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则诉讼时效产生法律效果。(3).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持续存在,致使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届满有时又称为诉讼时效结束、诉讼时效完成。诉讼时效届满,权利人的胜诉权自动消灭。 结合以上时效的意义及适用要件可知本案原告是怠于行使权利所以应当适用以上规定。 二、从事实上分析,被告于2000年向原告借款10000万,当年约定月息2分,借款后第一年被告给原告给付利息2400元,由于第二年银行、市场利息下降,被告生意又不是太好,原告同意改为年利息1500元/年,同时撕毁前借条被告重新出具了现在的借条,后来被告每年向原告还利息1500元,共4年计6000元,以上被告合计给付原告利息8400元。后来由于被告生意亏损,空了许多债务,对以上事实原告是清楚的,在被告未能即时还本付息时原告找过被告索要过以上款项,并知道被告的生活困难,后来原告一直没有找被告索要过,被告认为原告早已放弃该债权,已经过了诉讼时效,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总之,原被告之间为有偿借款合同关系,按习惯原告为了维护自己的盈利利息,应当早已经知道被告侵权的事实,现主张维权,在诉讼时效内仍应定为怠于维权。所以应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区人民法院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涉外抚养权变更可不可以?
涉外抚养权变更可不可以?不管是国内离婚还是涉外离婚,对于子女的抚养权,在离婚之时作出了安排,日后因为客观原因的变化也是会对抚养权作出变更的,......
·男人2023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现在国家正在大力发展基建设施,在发展的同时往往会影响到当地居民的土地财产,那么政府对于土地财产是有相关补贴的,对于政府的补贴是有一定的标准的......
·社会保险基数如何计算?
社会保险是有一定的基数的,这个数额和自己缴纳社会保险的金额有直接的关系,要是是基数大的,那么缴纳得越多,到退休时得到的钱也越多,不过这个也是......
·一、遗嘱打印只有立遗嘱人签名可否视为有效?
一、遗嘱打印只有立遗嘱人签名可否视为有效?打印的遗嘱只有立遗嘱人签字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
·更换公司法人代表费用是多少
更换公司法人代表费用是多少?在我国,公司法人对于公司的正常运营至关重要,所以有时候,部分企业会选择更换法人代表。但是,人们对其费用却知之甚少......
·哪些婚姻是不合法?婚姻不合法的情形有哪些?
很多人认为只要举行了婚礼就是合法婚姻,特别在农村,有很多只办婚礼但是没有领取结婚证的现象。殊不知,有一些婚姻就是不合法婚姻。那么,哪些婚姻是......
·工伤鉴定需要多少费用
工伤鉴定需要多少费用(一)收费依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二)收费对象:申请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
·什么是子女抚养费,子女抚养费由谁承担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对于未成年子女,不直接抚养的一方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那么您知道什么是子女抚养费吗?承担方式又是怎样的呢?我们将在下文......
·一、婚姻法中父母财产分割的含义是什么?
一、婚姻法中父母财产分割的含义是什么?父母财产分割的含义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
·过失犯罪主观上有过错吗
随着法律的完善,我们也越来越注意法律上的人性化。那么,过失犯罪主观上有过错吗?这引起了很多人的疑惑。过失犯罪是在过失心理下支配而构成的犯罪行为......
·老板能辞退怀孕员工吗2023
老板能辞退怀孕员工吗2023一、老板能辞退怀孕员工吗要区分情况,一般来说是不能辞退,但若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是可以以此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