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企业拆迁补偿款的处理

企业拆迁补偿款的处理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各种产业业发展迅速,城市也不断地扩大发展,进而就出现了拆迁,很多地方的拆迁补偿款也是相当的可观。对此很多人就会想自己家怎么不拆迁,这样就可以少奋斗好多年。下面就由我们解读企业拆迁补偿款的处理。  一、拆迁补偿的形式  城市改造房屋被拆除,给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造成了一定的财产损失。为保证被拆除房屋所有人的合法权益,拆迁人应当对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包括代管人、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及其附属物的管理人)给予补偿。补偿的对象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法人。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拆迁补偿有三种形式,即产权调换、作价补偿、产权调换与作价补偿相结合。  (1)产权调换。拆迁人以易地建设或原地建设的房屋补偿给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使原所有人继续保持其对房屋的所有权。这是一种实物补偿形式。  (2)作价补偿。拆迁人将被拆除房屋的价值,以货币结算方式补偿给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这是一种货币补偿形式。  (3)产权调换和作价补偿相结合。拆迁人按照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数量,以其中一定面积的房屋补偿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其余面积按照作价补偿折合货币支付给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这对那些被拆除房屋面积较多,又难以支付补偿房屋与被拆除房屋结构差价的被拆迁人较适用。  二、收取拆迁补偿费的会计处理  不论是何种补偿方式,有一点是相同的。拆迁项目是由政府主导的,不是被拆迁人主动搬迁,是根据政府的指令被动搬迁,是被拆迁人的非自愿行为。并且由政府下达统一的拆迁安置通知,这是以政府为主的拆迁安置的最重要特征。  政府拆迁安置时被拆迁人收到的拆迁补偿款的会计处理,财政部
  2005年8月15日下发的《关于企业收到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5]123号)做出了相关的规定。该文件适用的范围是企业因城镇规划、库区建设等公共利益需要搬迁而收到政府给予的相应补偿款。  企业收到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作为“专项应付款”核算。搬迁补偿款存款利息,一并转增“专项应付款”。因搬迁出售、报废或毁损的固定资产,作为固定资产清理业务核算,其净损失核销“专项应付款”;机器设备因拆卸、运输、重新安装、调试等原因发生的费用,直接核销“专项应付款”;用于安置职工的费用支出,直接核销“专项应付款”。企业搬迁结束后,“专项应付款”如有余额,作调增“资本公积金”处理,由此增加的“资本公积金”由全体股东共享;“专项应付款”如有不足,应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拆迁问题社会上总会有热议,很多巨额拆迁款事件都在网络上引发热议,让很多人都对‘’拆二代‘’羡慕不已。对于拆迁赔款,我们也要了解相关规定,如果自己不满意也可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上就是关于企业拆迁补偿款的处理的解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怎样撤换公司法人,流程是什么?
      一、怎样撤换公司法人,流程是什么?1、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3、公司变更登......


·一、房子过户需要多长时间?
      一、房子过户需要多长时间?一般需要30天左右。买卖双方无贷款:买卖双方约定一个合同签订日期;一般合同签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买房将首付款支付给......


·产生房屋租赁纠纷的原因是什么
      对于租房的人来讲,可能在实际租赁房屋的过程中经常遇到一些纠纷。但是您有没有想过,之所以会产生房屋租赁纠纷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呢?只有了解清楚了原......


·公司劳动合同企业不给员工怎么办理?
      不管是普通的民事合同,还是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是需要双方各自持有一份,但是有的用人单位为了规避责任,会选择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后不将劳动......


·合同生效期限怎么规定 ?
      合同生效期限怎么规定?一、合同生效期限怎么规定生效期限,又称为延缓期限或始期,它是指合同的效力自期限到来时才发生。这就是说,在期限到来以前......


·合同到期自动离职有补偿金吗?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每到年终岁末,职工跳槽离职成为一个突出现象,造成企业人事管理的困境。在用人纠纷成诉后,法官也面临着定性模糊、事实认定难的问题。在现实生活中,......


·行政强制执行的具体方式是什么?
      行政强制执行的具体方式是什么?1、代履行,又叫代执行,是指义务人不履行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或者行政行为所确定的可代替作为义务,由行政强制执行机关......


·无权处分的追认的方式有哪些
      无权处分的追认的方式有哪些?根据相关民事法律的规定,只有民事主体具有处分权才可以处分动产或者不懂产,否者有处分权的主体是可以主张无权处分的......


·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要特别注意那些内容?
      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要特别注意那些内容?(一)、关于合同的形式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必须要有双方当事人,有合同条款,有日期,合同为一式两......


·遇到开发商不交房怎么办
      在约定的时间内,开发商需要向购房者实际的交付房屋,主要表现为向购房者交付房屋的钥匙,但此时需要购房者实际对房屋质量做出验收才行。不过,现实中......


·打重婚罪官司需要哪些证据一种是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
      打重婚罪官司需要哪些证据一种是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一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在一起的未领取结婚证的婚姻。因此,对于重婚需要什么证据,具体得分两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