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物权法抗辩是可放弃的吗

物权法抗辩是可放弃的吗? 物权的保护
  第三十二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三十三条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第三十四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第三十五条 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第三十六条 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第三十七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本章规定的物权保护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根据权利被侵害的情形合并适用。侵害物权,除承担民事责任外,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的,依法承担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情况有哪些
  中国《担保法》第17条第3款也规定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
  1.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这一情形的构成要件有三:
  (1)须债务人的住所发生了变更,这是前提条件。此之“住所”,如果是自然人,则以其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为住所(《民法通则》第15条)。如果是法人,则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公司法》第10条)。住所发生了变更,既可以是从国内迁移到国外,也可以是从某一外国迁移到另一外国,还可以是在国内由某一辖区迁移到另一辖区。
  (2)须债务人住所的变更发生于保证合同成立之后,这是时间要件。如果保证合同成立前,债务人的住所早已变更,那么就应当以当时的情况为准,而绝不能成为以后排除先诉抗辩权的理由。
  (3)须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这是实质要件。
  2.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3.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先诉抗辩权的。先诉抗辩权是保证人的一项民事权利,因而既可以行使,也可以抛弃。抛弃可分为预先抛弃和事后抛弃两种。预先抛弃有三种方式:
  (1)在一般保证合同中预先约定保证人不行使先诉抗辩权;
  (2)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纵未载明放弃先诉抗辩权,也可解释为有放弃先诉抗辩权的意思表示;
  (3)在保证合同中未载明承担何种保证责任时,按照《担保法》第19条的规定,亦可视为放弃先诉抗辩权。
  对于问题“物权法抗辩是可放弃的吗”,可以参考上文的相关内容。当抵押人将抵押物抵押给银行进行贷款是,如果到期抵押人无法偿还时,在银行的追讨下还是无力偿还的情况下。银行有权将抵押人的抵押物要求人民法院拍卖抵押物以偿清债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交通事故对方定残保险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对方定残保险赔偿标准是什么(一)、医疗费1、如对方肇事车辆投保了交强险,交强险保险公司应当在一万元限额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当然,前提......


·原告丛某某与被告兰某某离婚后财产纠纷
      原告丛某某与被告兰某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本院于2011年9月2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代理审判员孙博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丛某某到......


·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有什么改变?
      现在很多人对于五险一金都有困惑。五险一金包括什么?五险一金是什么?其实五险一金指的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公积金。......


·合同签字盖章的时间能鉴定吗?
      合同签字盖章的时间能鉴定吗?一、合同签字盖章的时间能鉴定吗可以的。文件制成时间检验即通过物理或化学的方法确定可疑文书的绝对或相对形成时间......


·变更营业执照法人需要的资料:首先需要有公司的法定
      变更营业执照法人需要的资料:首先需要有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需要注意的是签署后需要公司加盖公司的公章;还需要《变更......


·房屋强拆程序是什么?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中需要拆除的房屋越来越多。由于种种原因,拆迁往往难以顺利进行。在这个时候,将会有强制拆迁。那么什么是强......


·民事诉讼法财产继承需要什么证据?
      民事诉讼法财产继承需要什么证据?民事诉讼法财产继承需要的有:1、提供公安机关或所在单位出具的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书。2、被继承人生前户籍地、居住地......


·国家赔偿复议不服诉讼可以吗?
      国家赔偿复议不服诉讼可以吗?一、国家赔偿复议不服诉讼可以吗?赔偿请求人对国家赔偿复议诉讼不服的可以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


·入职申请辞职再入职怎么写?
      一、入职申请辞职再入职怎么写可以联系原单位的你的直属领导,如果你工作没有犯错,并且有空余的岗位的,一般会让你入职。?可以这样写:领导:我......


·2023年恶意欠薪司法解释全文是什么
      2023年恶意欠薪司法解释全文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劳动者依照《中......


·政府招商合同纠纷产生的原因有哪些
      您对于招商这个名词可能都很熟悉,很多地区的政府都在积极努力的招商,希望能够通过招商引资引进企业落户,带动就业和经济的发展。招商引资少不了的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