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我国虽然是地大物博,但是按照人均计算的话,各种资源其实是十分

我国虽然是地大物博,但是按照人均计算的话,各种资源其实是十分匮乏的。为了减少企业和个人在资源开采过程中的浪费行为,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实现国内资源的保护,早些年,我国推出了《资源税暂行条例》,对开采矿产品的企业和个人征收一定比例的税费,那么其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通过我们整理的税法方面的知识,简单做个了解。
  
  资源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采本条例规定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以下简称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资源税。
  
  第二条
  
  资源税的税目、税额,依照本条例所附的《资源税税目税额幅度表》及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税目、税额幅度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第三条
  
  纳税人具体适用的税额,由财政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纳税人所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资源状况,在规定的税额幅度内确定。
  
  第四条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课税数量;未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课税数量的,从高适用税额。
  
  第五条
  
  资源税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商品的课税数量和规定的单位税额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
  
  第六条
  
  资源税的课税数量:
  
  (一)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
  
  (二)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或者免征资源税:
  
  (一)开采原油过程中用於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二)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酌情决定减税或者免税。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减税、免税专案。
  
  第八条
  
  纳税人的减税、免税专案,应当单独核算课税数量;未单独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课税数量的,不予减税或者免税。
  
  第九条
  
  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自产自用应税产品,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第十条
  
  资源税由税务机关征收。
  
  第十一条
  
  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
  
  第十二条
  
  纳税人应纳的资源税,应当向应税产品的开采或者生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纳税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其纳税地点需要调整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决定。
  
  第十三条
  
  纳税人的纳税期限为一日、三日、五日、十日、十五日或者一个月,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具体核定。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纳税的,可以按次计算纳税。
  
  纳税人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以一日、三日、五日、十日或者十五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五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一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税款。
  
  扣缴义务人的解缴税款期限,比照前两款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资源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本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本条例由财政部负责解释,实施细则由财政部制定。
  
  第十六条
  
  本条例自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起施行。一九八四年九月十八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条例(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盐税条例(草案)》同时废止。
  
  以上是我们总结归纳的《资源税暂行条例》全文内容,由于是暂行条例,其条款并不是很多。其中明文规定了资源税的纳税人、纳税范围、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免征项目和纳税期限等条款。之后我国为了对资源税的征收进行管理,又出台过相关司法解释,这些法律条文构成了资源税的法律依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的关系
      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的关系一、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的关系区别是什么?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的关系区别是:1、法定继承是指按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


·强奸罪既遂与未遂的区别是什么?
      强奸罪既遂与未遂的区别是什么?1、司法认定不同:按照我国司法实践中是以“插入”为认定标准的,即男子插入到女子的体内为犯罪既遂。至于与既遂未遂无......


·检察院退回案子两次有可能免于起诉吗
      一、检察院退回案子两次有可能免于起诉吗?检察院退回案子两次是有可能免于起诉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确定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土地抵押应到什么部门办理
      土地抵押应到什么部门办理?1、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2、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


·夫妻怀孕了可以离婚吗 怀孕期间如何离婚
      女方在怀孕期间、生产之后的一段时间内都是比较脆弱的,而此时无论是生活还是工作,其实都应该提供一定的保护、照顾才行。而有的夫妻可能会在女方怀孕......


·建筑工程质量鉴定包括内容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鉴定包括内容是什么?工程质量问题是一直以来我国所重视的问题,因为工程质量如果出现问题再投入使用后,将会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


·东莞家庭暴力离婚财产律师费怎样收取的
      东莞家庭暴力离婚财产律师费怎样收取的一、东莞家庭暴力离婚财产律师费怎样收取的(一)不牵涉财产关系的:800~10000元/件(二)牵涉财产关系的:每......


·什么情况下判缓刑,缓刑期间要注意什么
      对于罪犯来讲,要是能够在判刑的时候同时被判缓刑的话,那这也是一种机会,毕竟在缓刑考验期间认真遵守相应规定,没有再犯新罪的话,那最终是可以不被......


·学车签订合同需要注意些什么
      学车签订合同需要注意些什么一、学车签订合同需要注意些什么驾校报名合同很重要的。学员在与驾校签订合同时能认真的浏览合同的各条款,尤其是驾校在合......


·离婚彩礼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吗?
      离婚彩礼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吗结婚彩礼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


·签了租房合同不想租了怎么办
      签了租房合同不想租了怎么办1、如果合同中规定了租赁期限,同时没有对提前退租问题作出特别规定的话,承租人提前退租就是一种违约行为,需要承担违约......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