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私募基金是否必须托管?

私募基金是否必须托管?怎么托管
  
  ?私募基金是一种面向特定群体的基金的类型,它一般收益还是比较可观的,但是它的风险是比较高的。因此,很多人在进行投资的时候会对私募基金是否必须托管这个问题存在一定的疑惑。另外,私募基金的托管银行需要有什么资质或要求呢?
  
  一、什么是基金托管人?
  
  自1998年3月,中国工商银行托管国内第一批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始,我国出现基金托管人;2001年9月,中国工商银行托管国内第一批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4月,新《基金法》颁布实施,除商业银行外,允许其他金融机构开展托管业务;2013年6月,证监会颁布《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暂行规定》,进一步落实《基金法》的规定;截止2016年3月,取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的机构共42家,其中证券公司14家。
  
  所谓基金托管人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及托管协议约定,在投资基金运作中承担资产保管、交易监督、信息披露、资金清算与会计核算等职责的当事人。基金托管人由商业银行或者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金融机构担任。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不得为同一机构,不得相互出资或者持有股份。
  
  二、私募基金是否一定要进行基金托管?
  
  除基金合同或者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私募基金应当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合同约定私募基金不进行托管的,应当在基金合同中明确保障私募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纠纷解决机制。因此,基金托管并不是必须的。
  
  私募基金进行托管的,私募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以及中国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向投资者披露的基金相关信息进行复核确认。
  
  我们还需要明确的一点就是:私募基金综合托管服务是指证券公司为私募管理机构提供的产品备案、交易系统、估值核算等服务,属于证券公司经纪业务及融资融券等业务的延伸服务,因此,取得私募基金综合托管服务业务资格,但并未获得基金托管资格的证券公司,不能担任私募基金托管人。两者并不是同一概念。
  
  三、私募基金的托管银行需要有什么资质或要求吗?
  
  《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的证券基金托管银行,也就是托管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净资产和风险控制指标符合有关规定
  
  (2)设有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
  
  (3)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4)有安全保管基金财产的条件
  
  (5)有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系统
  
  (6)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托管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7)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该没有专门的牌照,一般做的比较大的银行也都能满足上面这些条件。
  
  《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三十三条 担任基金托管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净资产和风险控制指标符合有关规定;
  
  (二)设有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
  
  (三)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四)有安全保管基金财产的条件;
  
  (五)有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系统;
  
  (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托管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七)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实,关于私募基金是否必须托管这个问题,我们在进行投资私募基金的时候,除了基金合同或者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私募基金应当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另外,私募基金托管人也是有一定的条件的,并不是说取得了私募基金综合托管服务业务资格,就可以进行担任的。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如何判断侵权责任法过失?
      如何判断侵权责任法过失?一、如何判断民法典过失?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侵权责任判断过失侵权责任:(1)有民事权益受侵害的事实。有民事权益受侵......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有效期是多久?
      不是接触软件的人可能并不了解什么是软件,软件的开发需要创新思想所以对于软件开发者是不容易的,一个好的软件需要进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登记才不会......


·最新工伤认定范围是怎样的
      虽然都是劳动者在工作期间或者范围内人身受到了损害,但有些情况下却可以按照工伤事故进行处理,而有些时候却不能。这主要是因为经过认定之后,有些情......


·海南城镇自建房拆迁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海南城镇自建房拆迁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农村自建房拆迁赔偿费标准,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


·怎么认定因公醉酒驾车
      怎么认定因公醉酒驾车一、怎么认定因公醉酒驾车因公醉酒驾车,一般是指因公务需要而实施醉酒驾驶行为。在主体上,一般限于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从事......


·一、交通事故新伤伤残参与度分成几个级别?
      一、交通事故新伤伤残参与度分成几个级别?损伤参与度可以分为五级:①既有损伤又有疾病,后果完全由损伤所造成,疾病未起作用,损伤与后果之间有......


·货款债权债务转移的条件是什么?
      货款债权债务转移的条件是什么?债权债务转移是很常见的,债权债务的转移过程必须确保债权债务明确的。同样,贷款中也是存在债权债务转移的,更改了贷......


·酒驾第一次会怎么样处理
      根据酒精含量,饮酒驾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驾车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前置的优点是什么?
      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对证据有异议的话,可以申请司法鉴定,目前司法鉴定在诉中处理的情况比较多,这样会增加诉讼时间,延长办案时间。如今一些地......


·遗产继承诉讼时效怎么算《民法典》(自2021年1
      遗产继承诉讼时效怎么算《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


·软件著作权申请时间要多久?
      软件著作权申请时间要多久?一、软件著作权申请时间要多久?申请软件著作权流程:1、提交申请2、提交文件3、交纳软件登记咨询代办费4、登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