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校园伤害事故侵权纠纷案件中举证责任倒置

    根据《民诉证据规定》的规定,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依据有四种:(1)实体法对倒置证明责任作出了明确的规定;(2)法院通过司法解释或判例确立了证明责任倒置的规则;(3)由法官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形裁量决定实行证明责任倒置,依据是《民诉证据规定》第7条的规定,即:“在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依本规定及其他司法解释无法确定举证责任承担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当事人举证能力等因素确定举证责任的承担。”(4)当事人约定倒置证明责任。由上可知,在校园伤害事故中,当依照法律和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规则无法确定举证责任承担,或者适用了一般规则可能会导致不公正的情形时,即使法律和司法解释没有规定实行证明责任倒置,法官也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当事人举证能力等因素确定举证责任的承担,要求学校承担举证责任。

      倒置证明责任意味着将事实真伪不明引起的败诉结果从一方当事人转移于另一当事人,对当事人的利益来说至关重要,因此,校园伤害事故侵权纠纷案件中,法官裁量倒置证明责任应有充分的理由,否则不得任意转换证明责任。在司法裁量中,法官除了应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外,还应考虑如下因素:(1)当事人的举证能力,包括双方当事人距离证据的远近、收集证据能力的强弱、待证事实的性质。(2)待证事实发生的盖然性。当案件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状态时,若根据统计资料或人们的生活经验,该事实发生的盖然性高,则主张该事实发生的一方当事人不负担举证责任,而由对方当事人对该事实未发生负举证责任。(3)对于危险领域的控制支配能力。若损害原因出自学校所控制的危险领域范围,则学校对于自己控制下的领域内所发生的侵权行为较容易了解实情,较为接近有关证据,宜由学校就不存在的加害事实举许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交通诉讼原告
      交通诉讼原告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原告可分为以下几类:因机动车交通事故受到人身损害遭受损失的人可作原告。首先,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


·离婚房子留给子女怎么处理孩子未成年?
      离婚在我国是一个普遍现象,近几年的离婚人数在不断的增加,因此在离婚问题上出现很多的纠纷问题需要去解决,在婚姻法中对离婚的解决办法非常详细和具......


·企业倒闭是什么?
      企业倒闭是什么意思,有什么程序?一、企业倒闭是什么意思破产,是指债务人因不能偿债或者资不抵债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诉请法院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


·路面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路面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一、征地补偿标准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


·一、承租方提前解除合同出租人如何主张损失?
      一、承租方提前解除合同出租人如何主张损失?单方提前解除合同属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虽然合同没有约定提前退租的违约责任,但没有约定违约责任并不当......


·抢劫罪在刑法第几条
      抢劫犯罪是《刑法》中明确规定的一个具体罪名,如果有人的行为构成了抢劫罪的话,那么就要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不过在此之前我们还是......


·电信诈骗4万会判多少年
      电信诈骗4万会判多少年诈骗四万,一般属于诈骗罪数额较大的情形,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具体要看实际案情,......


·土地使用权抵押给私人有效吗?
      土地使用权抵押给私人有效吗?我国的土地是一直以来是所有制,新中国成立以来家家户户都拥有了自己的土地,进而让生产效率大大提升,如今在使用的时候......


·刑事诉讼法传唤的规定是什么?
      个人对于刑事诉讼法是比较熟悉的,因为在解决生活中的刑事案件的过程中都会涉及到刑事诉讼法,通常在解决行善见的时候都会有一个传唤的过程,传唤就是......


·合同生效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合同生效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一、合同依法成立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


·新三板交易规则是如何规定
      新三板交易规则是如何规定的一、新三板交易规则是如何规定的?1、以机构投资者为主。自然人仅限特定情况才允许投资。2、实行股份转让限售期。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