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请求赔偿精神损失的情形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在下列几种情况下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1、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受到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2、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其他人格权利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如宣扬别人婚恋生活,在新婚夫妻房间安装监视设备,私自拆开他人信件了解他人的秘密等都属于违反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的行为,受害人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精神损害。
3、公民去世后,其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人格权利受到非法侵害,使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痛苦的,死者的近亲属也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4、监护权受到侵害引起精神损害,受害人可以依法要求赔偿精神损害。
5、特定纪念物品遭受灭失或毁损引起精神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造成他人精神损害,侵权人承担哪些责任《解释》第八条规定因侵害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因侵权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依此规定可以看出,造成他人精神损害且后果严重的,受害人根据侵权行为的性质和造成后果的情况,要求侵权人承担五种责任:一是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二是要求侵权人恢复名誉;三是要求侵权人消除影响;四是要求侵权人赔礼道歉;五是要求侵权人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精神损失费。

在致残疾的案件中,精神抚慰金叫残疾赔偿金,在致人死亡的案件中,精神抚慰金叫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如何确定《解释》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按江苏省的有关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上限一般控制在5万以下,具体数额根据个案特点、侵权人的经济承受能力、侵权的手段、场合等综合情况,由法官酌定。

由此可以看出,《解释》对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并没有一个最高的或最低的限额规定,也没有一个具体的计算办法,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由法官根据上述六种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后确定。受害人在受到精神损害时,要求的赔偿数额,也应结合上述六种因素,提出一个适当的赔偿数额,如果要求过高不仅法院不会支持,还可能承担要求过高部分的诉讼费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婚内签订的子女抚养协议是有效的吗?
      婚内签订的子女抚养协议是有效的吗?婚姻当中,难免会出现吵吵闹闹的不和谐因素,这个时候很多人会冲动,冒出很多不一样的想法和行为,就有一些夫妻......


·我国法律上什么是期权股?
      我国法律上什么是期权股?期权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与经营管理者签定合同,承诺经营管理者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即股份期权的有效期)按固定的价格(即行权价格......


·一、动产试用买卖不破租赁吗?
      一、动产试用买卖不破租赁吗?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产租赁。对于我国合同法第229条的规定是否应......


·开车超速撞死人要坐牢吗
      开车超速撞死人要坐牢吗1.一般情况来讲这是符合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的,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是应该坐牢的。2.在我国《刑法》当中这样规定,在交通肇......


·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的处理原则是什么?
      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的处理原则是什么?任何事情都不是绝对化的,尽管各家单位对于工程质量十分注重,但是,有时候可能还是在检验的时候,达......


·信用证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信用证是指开证银行应申请人的要求并按其指示向第三方开立的载有一定金额的、在一定的期限内凭符合规定的单据付款的书面保证文件。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


·最新十级伤残等级鉴定标准
      十级伤残评定标准1.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2.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3.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十级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2)面部......


·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依据条款
      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依据条款《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


·梅园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了怎么办?
      梅园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了怎么办?现在土地资源稀缺,所以国家就规定了土地的使用年限,比如自己有一所梅园,那么会关心梅园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了怎么办,......


·商标侵权投诉方式有哪些?
      一、商标侵权投诉方式有哪些?商标侵权可向市工商局商标管理处或者工商分局商标广告合同管理科投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请......


·离婚彩礼纠纷中要准备哪些证据?
      一、彩礼返还官司中需要什么证据  在彩礼返还纠纷的案件中首先的一步就是要证明男女双方当时正处于谈婚论嫁的状态:  (一)这种状态可借由双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