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保险人代位权行使条件是什么?

保险人代位权行使条件是什么?关于代位权这一法律词语,其在我们平时生活中主要出现于债务纠纷之中。但是,在保险纠纷中,保险公司也有代位求偿权。那么,保险公司获得的代位求偿权是什么呢?保险人代位权行使的条件有哪些呢?接下来,我们为您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一、保险人代位权的定义所谓保险人代位权,又称"代位求偿"或"权益转让",简称"代位",是指财产保险当中,由于第三方的过失或错误等导致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支付保险赔偿后,可以在其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方请求赔偿的权利.保险人代位权的意义。保险法上保险人代位权的法理,是在"不当得利禁止"原则或曰"损失补偿"原则之下,达成以下三个目的,以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1、维持第三人的损害赔偿义务,使第三人不会因保险人的赔偿而免除民法上的法律责任;2、确定保险人的保险赔偿义务,使保险人不因被保险人可向第三人请求损害赔偿而免除或减少其保险赔偿义务;3、防止被保险人不当得利,使被保险人不得因同时拥有损害赔偿请求权和保险金请求权而获得双重赔偿.二、保险人代位权的行使条件如果自己购买了保险的,当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时,可以找保险公司进行理赔。保险公司理赔后,可以取得代位求偿权。我国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保险代位权是指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享有的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据此,保险代位求偿权的行使须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1、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2、保险事故的发生系保险合同以外的第三者的损害行为造成的;3、被保险人对实施损害行为的第三人有请求赔偿的权利;4、保险人已向被保险人支付赔偿金。由此看来,我国保险法中关于“保险人代位权行使的条件”已经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保险人代位权即为代位求偿权,主要是指代位行使被保险人的请求赔偿的权利。该项权利的行使条件主要是在发生保险事故并进行了赔偿后,才可以请求损害的第三人支付。我们为你整理本篇文章,更多知识请咨询网站律师,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有哪些评估依据
      依据纳税情况。有些地方依据纳税情况,依据纳税能够推算出每年的基本利润。但是这种情况对中小型制造企业是不利的。二、按照营业执照以及营业注册信息......


·一、离婚陪嫁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离婚陪嫁属于共同财产吗?嫁妆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要根据情况来判断,如果是二人在领取结婚证之后购置并且双方没有对嫁妆的归属作出约定的,按照......


·如何将婚前财产变成夫妻共有财产?
      一、如何将婚前财产变成夫妻共有财产?  第一种财产所有权的转移方法是婚前赠与。赠与是一种无偿转移财产的行为,赠与的法律后果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


·商标侵权要找谁协商解决 一、商标侵权要找谁协商解决?
      商标侵权要找谁协商解决一、商标侵权要找谁协商解决?商标侵权要找侵权人协商处理,协商无效的话可以到商标局投诉,商标侵权投诉需要提交的材料是:......


·合同违约责任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合同违约责任的诉讼时效是多久一、违约责任的诉讼时效(一)一般诉讼时效指在一般情况下普遍适用的时效,这类时效不是针对某一特殊情况规定的,而......


·吊销营业执照支票的后果包括哪些?
      吊销营业执照支票的后果包括哪些?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后果:新公司法明确了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和撤销是公司解散的一种原因。在程序上,公司被吊销营业执......


·医疗纠纷鉴定的要求
      医疗纠纷鉴定的要求一、医疗纠纷鉴定的要求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


·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的区别是哪些
      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的区别是哪些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区别:下面几个方面的区别主要是在法律方面的区别:(1)对企业债务的责任承担方面根......


·一方逃逸另一方保险公司交强险如何赔偿
      发生交通事故是每个人都尽量避免的,一方面是对自身安全的保护,也是对他人生命财产安全负责人的表现。然而天有不测风云,车主一般在购车时也会为爱车......


·一般离婚诉讼费需要多少钱
      一般离婚诉讼费需要多少钱?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离婚案......


·离婚后财产分割协议需要公证吗?
      离婚后财产分割协议需要公证吗?不公证也可以,只要双方签字并且协议在民政部门备案就生效。双方自愿签订,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对双方发生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