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申请延期举证不批准的理由有哪些

申请延期举证不批准的理由有哪些? 一、举证时限的一般规定
  1、被告应当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书面答辩,阐明其对原告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的意见。
  2、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
  3、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
  4、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
  5、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6、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7、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
  8、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二、申请延期开庭
  (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4)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如果你的私人原因合理合法,可以纳入第(4)点作为延期开庭的理由,你需要做的就是写一份延期开庭申请书,递交到法院负责审理案件的民事庭法官,由他们决定是否延期开庭。
  以上是我们为你做的介绍,关于“申请延期举证不批准的理由”这一问题你是否清楚了解呢。我们为你总结至此,申请延期举证的前提是有举证困难的,例如交通不便,当事人行动不便等,法院会针对实际情况作出是否批准延期的决定。另外,申请延期举证也必须是在有效的期限内,否则过了期限则被视为放弃举证权。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不得辞退员工的情况包括哪些
      不得辞退员工的情况包括哪些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之规定,劳动者有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不得裁减:(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


·公司股东个人分红怎么报税 一、公司股东个人分红怎么报税?
      公司股东个人分红怎么报税一、公司股东个人分红怎么报税?第一步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领取纸质《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第二步纳税人......


·对于遗嘱执行人写谁的名字?
      一、对于遗嘱执行人写谁的名字?遗嘱执行人应该写在遗嘱的约定的时的执行人员的名字,遗嘱因于遗嘱人死亡后才能发生效力,因此,遗嘱人自己不能执......


·公司不及时发工资解除劳动关系可以吗,有哪些依据?
      员工来公司工作就是为了赚工资,现在有的公司没有及时发工资,导致员工不想干下去了,想要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公司不按时发工资的现象还是很常见的,......


·最新房屋产权登记办法有什么内容
      关于房屋产权登记办法,其实也就是现在正在施行的房屋登记办法。其中主要对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面的房屋登记做出了相关规定。下面我们为您带来该办法......


·个人办理社保需要什么资料
      个人办理社保需要什么资料本地户籍办理个人社保需要什么资料:1、个人信息情况登记表。2、本市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一寸彩色照片2张。4、代......


·关于行贿罪的辩护有哪些?
      一、关于行贿罪的辩护有哪些?第一个主要辩点是看被告人有没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现在的司法解释对不正当利益的范围扩大化,把社会上常见的求人办事现象都......


·私分罚没财物罪既遂法院一般怎么判刑
      私分罚没财物罪既遂法院一般怎么判刑《刑法》第396条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


·哪些情况下辞退员工要补偿
      在实践中,单位辞退员工或者是员工离职的情况很常见,但两在性质上却有着很大的差异,它们是影响员工拿经济补偿金重要因素之一。那么究竟在哪些情况下......


·诈骗公私财物怎么判刑处罚
      一、诈骗公私财物怎么判刑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怎么确定仲裁裁决书的执行法院?
      怎么确定仲裁裁决书的执行法院?要选择被执行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或者是选择被执行人的主要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