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物业费的收缴对象

物业公司在提供了物业服务以后,该向哪些人收取物业费呢?

   1、通常情况下,小区入住之时,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便开始为小区业主提供物业服务,而业主在购买房屋之时便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成为了物业服务合同的委托方。作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缔约主体,业主有权获取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也有义务向其支付对价,依照合同约定交纳物业费。

   2、开发商也可能需要承担物业费。如果小区入住之时,如果开发商仍然有没有卖出去的空置房,则这些空置房的物业费应由开发商来承担。如果开发商已经将房屋卖出去,但是一直没有完成对业主的交付,则房屋交付之前的物业费也应由开发商来承担。

   3、物业的实际使用人也可能需要承担物业费。在现实生活中,业主拥有的物业或房屋,不一定为业主占有和使用,而是通过出租、借用等方式交由他人占有和使用。尤其是在大城市,房屋出租的比例甚至大于业主自用的比例。在业主和物业的实际使用人不一致时,业主可以和实际使用人约定,由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的实际使用人便成为物业服务费的交纳主体。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犯罪构成分为几个方面分别是什么
      犯罪活动肯定是不允许的。但是,在对犯罪案件定性的时候,必须严格区分犯罪案件的类型,或者看犯罪案件属于那一类型。也就是说,所有的犯罪的构成都是......


·我国是如何判定夫妻遗弃罪的?
      在我们现在的生活中,夫妻离婚已经是一件很平常很普遍的事情了,但是呢不管怎样在离婚时,双方都应该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在合法公正的情况下办理离......


·公司无故辞退员工后又转岗怎么处理?
      公司无故辞退员工后又转岗怎么处理?员工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按照合约员工岗位执行,如果不能按照原合同约定岗位,那么由单位支付经济补偿之后离......


·订立的口头遗嘱有法律效力吗
      口头遗嘱有法律效力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明确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


·注册公司详细流程是怎样的?
      注册公司详细流程是怎样的?工商局通知,自2015年10月1日起,全市各类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将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那么三证合一后注......


·工伤认定机构归谁监管?
      工伤认定机构归谁监管?工伤认定属于工伤认定科(或者属于综合业务科、劳动关系科、劳动仲裁委),认定工伤后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劳动障碍等级鉴定......


·劳务派遣和正式员工有什么区别
      劳务派遣和正式员工有什么区别劳务派遣制用工方式与正式工用工方式有很大的不同。正式工用工方式又称合同制,是员工直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这种......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会退税吗?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会退税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平时没有申报扣除,年终汇算清缴补充申报扣除会退税。具体退税的情况有:(1)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


·离婚协议公证的好处有哪些
      很多夫妻在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后往往还要办理一个公证,但这并不是必须的,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是否办理离婚协议公证。确实,进行离婚协议......


·二手房交易营业税买方出还是卖方出
      不论是二手房还是新房,我们在进行交易的时候,都是有很多地方是需要注意的,在进行交易的时候,我们也是需要提前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的。那么,二手房......


·有借条找人收账合法吗?
      有借条找人收账合法吗?不合法的,找人收账是属于违法的,应该通过法律途径,委托律师进行维权处理。对于欠钱不还的行为,如果只是单纯的欠钱不还属于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