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房屋租赁合同的条款都有哪些

要是当事人有需要进行房屋租赁的话,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最好是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这样对自身利益也是一种保障。那么具体来说这个房屋租赁合同的条款都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
  
  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和住址等个人情况。
  
  2、住房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号某室;
  
  3、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简要说明住房的墙壁、门窗、地板、天花板、厨房和卫生间的装修情况;配备设施和设备,简要列举住房内出租人为承租人准备的家具、家用电器、厨房设备和卫生间设备;住房的产权及产权人。写明这套住宅为何种产权,产权人是谁,出租人与产权人的关系及是否得到产权人的委托出租住房。
  
  4、住房用途:主要说明以下两点: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家庭与其他人合住。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
  
  5、租赁期限:由于承租人不希望频繁搬家,而出租人也不希望在短时间内又要寻找新的房客,双方都需要又一段比较稳定的时间,所以双方需要在合同中约定一个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住房而租赁别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将住房退还给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则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经协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继续租赁该套住房。如承租人要搬走,但是没有找到合适的新住处,出租人应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6、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如果一次付清较长期限的房租,可以和出租人讨价还价,要求给予一些优惠。但从承租人的经济承受能力角度考虑,按月或按季付款造成的经济负担相对较低。
  
  7、住房修缮责任:出租人是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人的委托人,所以修缮住房是出租人的责任。承租人在租赁前应对住房及其内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保证自己今后能够正常使用。如果在正常使用过程中住房或设施损坏,承租人应及时通知出租人请物业管理公司予以维修。但如果是因为承租人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维修或赔偿。出租人无力对住房进行修缮的,承租人可与其共同出资维修,承租人负担的维修费用可以抵偿应交的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8、住房状况变更:承租人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不能擅自拆、改、扩建或增加。在确实需要对住房进行变动时,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9、转租的约定: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并不是自住,而是想通过转租取得租金收入。由于这种转租行为影响到出租人的利益,所以双方应该在合同中对转租加以规定。如果允许转租,双方可以协商确定一个分享转租收入的比例;如果不允许转租,而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则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10、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例如,如果承租人不按期交纳房租,出租人可以提前终止合同,让其搬离;如果出租人未按约定配备家具等,承租人可以与其协商降低房租等。
  
  11、租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如果在租赁过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认为有必要改变合同的上述各项条款,如租赁期限,租金等,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如果承租人由于工作等的变动需要与他人互换住房,应该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换房后,原租赁合同终止,新的出租人和承租人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如果合同末到期时出租人和承租人中有一方要提前解除合同,则要提前通知对方,并按照合同约定或协商给予对方一定的补偿。如果合同到期,那么该合同自然终止。
  
  现实中,当事人可以就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作出具体的约定,一般情况下都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约定的。当然,就房屋租赁合同的条款来看,主要的也就是上述十一种,您在具体进行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时候,一定不能有所遗漏。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解除劳动合同程序是什么
      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除了有条件的限制外,此时由于是需要解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因此也是有一定的程序要求。那到底解除劳动合同程序......


·主动投案自首能减多少?
      主动投案自首能减多少?对于自首情节,综合考虑自首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能够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犯......


·三年以上能认罪认罚吗
      可以的。按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


·医疗纠纷处理条例有什么内容 医疗纠纷处理条例有什么内容
      医疗纠纷处理条例有什么内容医疗纠纷处理条例有什么内容(一)、总则第一条为了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需要几个人算组织卖淫罪?
      几个人算组织卖淫罪一般情况都是三个人及以上。组织卖淫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但构成本罪......


·异地取保候审困难吗
      符合条件者就可以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有价证券买入委托书
      ┌────┬─────────────────────────────┐  │证券种类│                          ......


·行政强制执行错误怎么办?
      行政强制执行错误怎么办?行政强制执行错误对于强制措施做出一定的调整,通过书面的文件下发的形式来进行整改,如果已经做出的话,那么要责令整改。如果......


·司机一滴酒,亲人两行泪,这种类似的酒驾警示标语随处可见,这几
      司机一滴酒,亲人两行泪,这种类似的酒驾警示标语随处可见,这几年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也加大了对酒后驾车的违法处理力度,但仍然有些驾驶人置若罔闻、我......


·在我国信用卡诈骗治安定什么案由?
      一、在我国信用卡诈骗治安定什么案由?(一)伪造信用卡所谓伪造的信用卡,是指模仿信用卡的质地、模式、版块、图样以及磁条密码等制造出来的信用卡。所......


·一、交通事故多久不处理就会过期了?
      一、交通事故多久不处理就会过期了?这个问题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只要有事故记录就迟早都要处理的,无论事故大小,有无人员伤亡,有无事故责任,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