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借款如何处理
一、离婚了借款如何处理
首先需要判断此借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属于共同债务,离婚时需要共同承担,如果是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法定的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有: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7、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8、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9、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10、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二、离婚房产归哪一方所有
(一)婚前一方支付全部房款,并取得房产证
此情形下,无论婚前还是婚后取得房产证,该房产都归属于付款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的对该房产及其增值进行分割。
(二)婚前个人支付全部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产权登记在个人名下
此时宜认定为个人财产,因为根据婚姻法的规定,该房产既不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新增的财产,也不是双方生产、经营所得,性质上仍属于个人财产。
(三)婚前一方支付首付款,婚前取得房屋产权证,产权证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婚后以夫妻共同还贷
该房产应认定为首付款支付方个人财产。但是对于婚姻存续期间房产的增值部分的归属存在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争议。本文认为,对于增值部分房屋产权人应该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补偿可以依据《婚姻法解释(三)》规定的补偿原则。
(四)婚前一方支付首付款,婚后共同还贷,取得产权证,并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房产归属
《婚姻法解释(三)》既没有认定该房产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也未规定为双方共同财产,而是规定双方协议优先,否则法院可以判决归产权登记一方。在这里,规定上用的是“可以”,而不是应该,说明法院对此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认定房产的归属。
对于婚前按揭,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的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的分割《婚姻法解释(三)》也给予了明确规定,是由取得房产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此条仅仅规定了补偿坚持的原则标准:根据财产状况及照顾子女、女方权益,没有明确补偿的具体标准,给了法院很大的自由裁量空间。
(五)婚前共同出资购房或者按揭买房,婚前或者婚后取得房产证,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
此时,房产应属夫妻共同财产。
(六)婚前办理按揭,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诉讼时还未取得房产证
此种情况因房屋产权尚未确定,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的相关规定,法院将拒绝对房屋的产权归属做出裁判。
(七)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屋,产权登记在其子女名下
除非有特别说明赠予子女夫妻双方,否则视为出资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予,为其个人财产。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的房产,是父母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予,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就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借的款,一般情况下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就需要双方对该笔债务做出清偿或承担。这便是对夫妻离婚了借款处理的内容介绍。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犯罪既遂的形态包括什么?
犯罪既遂的形态包括什么?犯罪既遂的形态包括行为犯,举动犯以及结果犯,犯罪既遂即故意犯罪的完成形态,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已经具备了刑法分则......
·工伤赔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工伤赔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不属于。一方因工伤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亦即个人财产。这是因为一方工伤的补偿......
·企业不给走工伤鉴定怎么办?
企业不给走工伤鉴定怎么办?可以自己拿相关材料(所属公司工商信息,因工受伤材料,自己的身份证,病历出院材料复印件等)去劳动局做工伤认定,工伤认定的......
·自动判离婚几个月能判下来?
自动判离婚几个月能判下来?自动判离婚三个月能判下来,起诉要过三个月法院自动判离婚。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
·公司法人是不是人?公司法人有哪些
公司法人是不是人?公司法人有哪些分类?近几年,由于国家经济的发展以下政策的支持,许多新的公司纷纷成立。我国公司的运营都要受到公司法的管理,但......
·意外死亡保险赔偿可以被当作遗产来继承吗?
一、意外死亡保险赔偿可以被当作遗产来继承吗?1、意外死亡保险赔偿不可以被当作遗产来继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条、第4条......
·房产作为家庭财产里面
房产作为家庭财产里面,一个比较重要的资产,一旦出现家庭要离婚的时候,房产的争夺也是一件比较重要的事情,那么房产在离婚案件中是怎样分割的,我们......
·一、南阳抚养费一般支付到什么时候?
一、南阳抚养费一般支付到什么时候?1、无条件给付期限。从出生到18周岁为止。2、有条件的不给付期限。一般指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依靠其自己劳动收入......
·什么情况下私企可以辞退员工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过错解除动合同即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
·一、离婚财产分割损害债权人利益怎么办?
一、离婚财产分割损害债权人利益怎么办?1、双方离婚后并且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完毕的,债权人可以直接请求双方清偿到期债务,不受夫妻离婚时对夫妻共同......
·一、解除劳动合同能否溯及既往?
一、解除劳动合同能否溯及既往?法不溯及既往,《劳动法》一直是用1994年7月5日通过,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那一部,并没有最新出台。只是有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