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一、常州社会保险缴纳比例是多少

一、常州社会保险缴纳比例是多少?(1)养老保险单位缴纳比例:21%;个人缴纳比例:8%(2)医疗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1%;个人缴纳比例:2%(3)失业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5%;个人缴纳比例:0.5%(4)生育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个人不承担缴费(5)工伤保险单位缴纳比例:0.5%;个人不承担缴费二、常州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是怎样的?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与度相同。即,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7%;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1%至8%,具体比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可以申请降低缴存比例(职工本人和单位缴存比例各不低于规定的最低缴存比例,取正整数)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其缓缴额。三、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多少?自7月1日起,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由月平均工资调整为月平均工资。1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应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新参加工作以来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1月1日起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四、劳动者具备什么条件才能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养老金?劳动者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以办理退休:(1)达到国家法定的退休年龄,即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及其以上。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经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养老金。由此可见,员工五险一金缴纳金额受到多个因素影响,其中缴纳比例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因子。本文介绍了常州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及缴纳基数,常州市民可以据此结合工资水平算出缴纳的金额,通过和账户余额进行比对,如果发现企业有漏缴的行为,要及时向人事部门反映。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触犯走私假币罪什么处罚
      触犯走私假币罪什么处罚根据犯罪情节的不同,刑法对走私假币罪规定了三个档次的刑罚:(1)犯走私假币罪,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2......


·做司法鉴定必须做吗
      近几年各类诉讼案件的产生必然要牵扯到司法鉴定,在案件审理中,鉴定结论成为许多案件的重要依据,越来越为诉讼案件所广泛运用。当然有些在诉讼中的社......


·个人应该怎么推翻假遗嘱
      个人应该怎么推翻假遗嘱如质疑遗嘱为假,可以举证推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双重劳动关系如何仲裁?
      在日常生活中,有很多人除了正常的工作之外,有的还会有其他的工作。这样的情形就是劳动者存在着双重劳动关系,有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会产生各种各样的......


·离婚小孩抚养费问题怎么办
      夫妻感情破裂离婚,孩子就会交由其中一方抚养。我们都知道,我国各城市经济发展状况不一样,子女的抚养教育支出也不一样。那么孩子的抚养费给多少才算......


·司法鉴定程序过程有哪些?
      众所周知,司法鉴定的结果或者结论对所涉及的案件审理具有重大影响,也就很看重司法鉴定的结果。但是您了解司法鉴定程序过程吗,我国对此做出来详细的......


·物业能在合同到期后收取物业费吗
      物业能在合同到期后收取物业费吗一、物业能在合同到期后收取物业费吗由于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导致物业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约的,承认其事实物业服务......


·债务清偿的途径有哪些
      债务清偿的途径有哪些(一)正常途径正常途径是债务人依据约定履行债务时所采用的方法。如企业到期足额以现金或银行存款还银行贷款、支付供货厂商的......


·离职再入职试用期相关法律有什么?
      有许多员工迫于各种压力离开公司,后来又因为各种原因回到原来的公司里面。那么,员工离职后再次重新入职本公司还可以约定试用期吗?根据劳动合同的相......


·民间借贷的特征是什么?
      民间借贷的特征是什么(1)民间借贷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借贷双方通过签订书面借贷协议或达成口头协议形成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从而产生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不领证属于事实婚姻么?
      不领证属于事实婚姻么这不是事实婚姻了,这个必须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同时双方满足了结婚实质要件的才可以。2001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