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是什么?
21.nj64.com 杨晗璐律师
股东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是什么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对违反法律或者公司规定的股东会决议享有撤销权,其期间为六十天,而且应当从公司的决议作出之日起进行计算。然而,在实践中,在公司股东不知道公司的决议作出之日的情况下,股东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是什么,应当自何时起算?的我们将针对此问题为你进行解答。股东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是什么(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确定上述审理思路的考量因素有以下几点:1、按照除斥期理论,解除权的行使应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计算,并且除斥期为不变期间,目的是为了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维护交易安全。2、具体到公司股东会决议的解除权,公司法规定股东应自公司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行使,但是该规定无法涵盖股东对公司会议召开并不知情的情形。待股东知晓可撤销事由,可能期间已过,撤销权消灭,股东权利受损。因此,有必要根据除斥期理论将撤销公司决议的起算点精确到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决议作出之日,以平衡保障股东权利和督促股东及时行使权利这两种价值取向。3、公司决议解除权的行使系建立在会议召开的基础上,对应的是程序上的瑕疵。如果会议并未真实召开,此时股东以未接到会议通知、不知晓会议召开为由,要求撤销公司决议,法院应释明变更诉请为公司决议无效而非可撤销。(二)股东会决议撤销权行使期间自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算,不考虑股东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主观因素。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因此,对股东会决议的撤销权的起算点是决议作出之日,该六十日期间是不可变法定期间,区别于诉讼时效,不适用诉讼时效关于中止、中断、延长的规定,无须对股东知道与否或应当知道与否的主观状态进行考量,期间届满,诉权即消灭。(三)因股东会决议需要全体股东表决,未经过原告表决意味着股东会决议尚未完成,故应限定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不早于原告知晓或者收到决议之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故股东请求撤销股东会决议时限的起算点应当为决议作出之日。股东会决议的作出,则须以完成股东会就审议事项的表决程序为前提,决议未经表决则应当认为未作出决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股东会审议事项,股东可以书面形式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考量因素:股东会决议应当由全体股东就审议事项进行表决,除非股东自愿放弃股东会表决权。因此,股东会决议的作出,须以完成股东会审议事项的表决程序为前提,决议未经表决则应当认为未作出决议或决议未完成。故而,未经原告股东表决的股东会决议尚未完成,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不应早于原告知晓或者收到决议之日。从上文我们可以得知,股东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为六十天,而且应当从公司的决议作出之日起进行计算。的我们在这里提醒您,由于股东会的决议需要全体股东进行表决,如果未经过原告的表决则意味着股东会决议还没有完成,所以应该限定股东会的决议作出之日不能早于收到决议或者原告知晓之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
More>>
·有限公司分公司能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分公司虽然没有独
有限公司分公司能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但是其实际领取了营业执照,并且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对于普通劳动者而言,可能并不......
·离婚的方式?
我国法律规定,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途径有两条:一是协议离婚,即双方经过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依法领取离婚证;二是向人民法院......
·民法通则司法解释一:民法诉讼时效怎么理解?
诉讼时效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概念,需要您具有清楚的认知。以防因为错过事件而导致严重后果,那么,民法通则司法解释一:民法诉讼时效怎么理解?很复杂吗......
·涉及抚养费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在夫妻选择离婚后,子女与父母的关系并不会随之改变,未抚养孩子的一方仍旧需要对子女支付一定的抚养费,但由于与孩子的感情并不是特别亲切不想支付抚......
·军人的复员费与夫妻财产的规定是什么
军人的复员费与夫妻财产的规定是什么?军人退伍安置费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除此之外,应当认定为个人财产。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
·婚姻期间夫妻写借条离婚时需要共同偿还吗
婚姻期间夫妻写借条离婚时需要共同偿还吗《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
·职务犯罪数额较大应该怎么处罚
职务犯罪数额较大应该怎么处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职务犯罪主观量刑标准:1、刑法......
·根据法律规定立遗嘱要多少费用?
根据法律规定立遗嘱要多少费用?根据法律规定立遗嘱要几千元左右的费用。律师见证遗嘱按当地的收费标准,一般都要一千元以上;公证的话可能就几百元,但要......
·劳动工伤鉴定的步骤是怎样的
工作中难免会发生工伤事故,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应该申请劳动工伤鉴定。具体来说,劳动工伤鉴定的步骤是怎样的?这是关系到工伤职工的切身利益,不经过......
·可以协议变更抚养权吗 子女抚养权如何确定
我们发现有的夫妻虽然在离婚的时候确定了孩子跟随其中一方生活,但离婚之后却又想变更抚养权,而此时多数都是通过诉讼方式来对抚养权进行变更的,那根......
·碰上无赖欠钱不还怎么办?
碰上无赖欠钱不还怎么办?碰上无赖欠钱不还可以通过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债权,建议方法如下:1、要收集借过钱的证据:如果借的金额较大,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