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公民买房如果是选择按揭贷款的话,此时在批准下来了购房贷款之后

公民买房如果是选择按揭贷款的话,此时在批准下来了购房贷款之后,需要每个月按照约定的时间、数额向银行还贷。而这个还贷的关系是建立在贷款合同的基础之上的,那要是贷款合同解除后,此时的贷款该怎么偿还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贷款合同解除后贷款怎么还
  在按揭购房过程中,存在着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即购房者与开发商的房屋买卖关系和购房者(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的借贷关系。从以上法律关系中可以看出,购房者(借款人)负有向银行归还借款的义务。
  但是,购房者(借款人)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后,银行已按合同约定把所有款项划入开发商账户。此时,购房者(借款人)与开发商协议解除了购房合同,购房者既失去了房屋,也没有持有贷款,如果由购房者(借款人)继续偿还银行借款本息,显然极不公平。那么按揭合同解除后,银行发出的贷款是由购房人还是开发商返还?购房合同解除后,开发商应当把购房款返还给购房人,因此对购房人而言,开发商就成为还款义务人。按揭合同解除后,购房人应当把其向银行的借款返还给银行,因此对银行而言,购房人就成为还款义务人。如此以来开发商就成为银行的债务人(购房人)的债务人,开发商直接向银行还款,具有消灭购房人还款义务的效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4条规定:“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第25条第2款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受人。”
  根据以上规定,购房者(借款人)只有经过法定程序,即通过诉讼或仲裁的方式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后,购房者(借款人)或银行还必须再通过法定程序提出解除担保贷款合同的主张,才能解除贷款合同,只有贷款合同也解除了,剩余贷款本息才由开发商承担。如果购房者仅仅与开发商协商一致解除了房屋买卖合同,而没有通过法定程序解除与银行的担保贷款合同,贷款合同效力就依然存在,购房者(借款人)就仍应向银行还款。因此为了更方便地解决纠纷,减少不必要的诉累,而且考虑到银行的贷款是实际划拨给开发商的,《商品房司法解释》直接规定按揭合同解除后,开发商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利息直接返还给银行。
   二、按揭购房贷款有何风险
  如果您因买房需要办理银行按揭手续,请注意以下风险提示:
  1、申请按揭贷款的审批结果(包括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及审批所需时间、实际放款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建议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前先办理按揭审批手续,或者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不同审批结果的对应处理办法,如审批金额低于一定金额的,或者在约定时间内未办妥按揭手续时的处理办法。
  2、如实介绍自己的资信状况,不提供虚假资料。
  按揭申请人的资信状况是银行审批的重要依据,银行会通过征信系统查询核实,如果发现按揭申请人提供虚假资料,银行会拒绝贷款。
  3、详细了解所购房屋的具体情况。
  除房屋的坐落位置、权属、面积、房屋总价、用途外,购房人还要了解房屋楼龄,是否房改房,是否出租,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权利受限情况,这些情况直接影响审批结果。
  4、仔细了解按揭贷款产品的具体内容。
  银行针对市场需求,不断推出各种按揭贷款服务产品,不同产品中借款人的权利义务不同,涉及到还款时间和期限、每期还款金额、提前还款等诸多内容,应当了解清楚。
  5、认真查看所签署文件的具体内容。
  办理按揭手续,需要签署的文件很多,按揭申请人要一一查看清楚,弄清楚所签署的文件的内容、目的以及法律后果。
  综上,一般只有经过严格的程序之后才能实际解除贷款合同,而贷款合同解除后也是关系到还款的问题,此时相关司法解释中规定,剩余贷款本息才由开发商承担。当然,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购房,当事人也是需要承担一些法律风险的,这方面的内容我们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海南征地补偿标准虾塘是多少?
      海南征地补偿标准虾塘是多少?海南省养殖业发达,很多农民都养殖鱼虾。当地政府在搞高铁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时候,难免会征用到农民的土地,其中就包括虾......


·一、父母房子过户子女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父母房子过户子女算夫妻共同财产吗?父母房子过户子女后,在父母离婚时不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过户给已婚子女,若父母有明确表示或书面协......


·租赁合同到期补充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租赁合同到期补充协议有法律效力吗?一、租赁合同到期补充协议有法律效力吗?租赁合同到期补充协议有法律效力,在当事人双方签署的合同中约定的条款......


·著作权法确定著作权主体的一般原则是什么?
      著作权法确定著作权主体的一般原则是什么著作权的原始主体-作者(自然人和在特定条件下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一)作者首先是自然人。“创作作品的公民是......


·对于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既遂怎么定罪处罚?
      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既遂怎么定罪处罚?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


·财产所有权的原始取得的是包括哪些?
      财产所有权的原始取得的是包括哪些?财产所有权的原始取得的是包括生产、先占、添附、善意取得等方式。公民个人所有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


·私自录音能否作为证据,如何录音作为证据有效?
      私自录音能否作为证据,如何录音作为证据有效?在一些影视剧里,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为了证明罪犯有罪,对方都会拿出录音来证明罪犯的罪名。但是事实上......


·网络诈骗罪要判多少
      网络诈骗罪要判多少年?诈骗损害了人们的财产安全,无论是现实诈骗、网络诈骗、电信网络诈骗等等,只要是诈骗,对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诈骗达到一定......


·一、店面租赁的违约责任一般有哪些?
      一、店面租赁的违约责任一般有哪些?1.出租人的违约责任(1)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


·同胞姐弟有义务抚养吗?
      同胞姐弟有义务抚养吗?很多时候抚养小孩都是由父母来操作的,但有些家庭里面由于父母早逝,此时无法由父母直接抚养,但家里有同胞哥姐,这样的情况下......


·公司法规定法定代表人的责任有哪些
      公司法规定法定代表人的责任有哪些?公司在设立成功,依法登记之后,即拥有公司法人的身份,由于设立公司的目的在于与他方民事主体建立债权债务关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