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讨债技巧有哪些

讨债技巧有哪些?有什么注意事项? 一、财产保全达到的效果超乎你想象
  财产保全是人民法院是诉讼前或诉讼中,根据原告方申请并在其提供担保的情况下,对被告方的资产进行冻结并禁止转移的行为。债务追讨过程中,债务方常以没钱为由拖欠债务,如能将对方的资产冻结及控制,债权方谈判的筹码将大大增加。另外,将对方的银行账户等资产冻结后,还会给对方的经营和银行信誉造成重大影响。
   二、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起诉前一定要对证据进行充分审查,确保证据扎实充分
  大多数人都知道,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只有证据充分才能胜诉获得法律的保护。对于债务纠纷,法院审查的核心是对债务的真实性。根据深圳各法院的司法审判经验,如民间借贷纠纷,若债务金额较大超过20万的,法院不但要求提供欠条还要提供银行转账记录,还款记录等等证据,仅凭一张欠条是难以打赢官司的。如企业之间的货款纠纷,一般需要提供合同、采购订单、送货单、对账单、发票、还款记录等证据,需要注意的是,法院需要原告提供原件予以核查,无法与原件核对一致的复印件不具有法律效力,传真件的法律效力也常常存在争议。因此在诉讼前,建议委托专业的律师对证据进行充分审查,对有证据缺陷的材料应当及时进行补正,不可贸然起诉,起诉后想对证据进行补正的难度就十分大了。
   三、两年的诉讼时效不可超,过期诉讼将丧失胜诉权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般债务的诉讼时效均为两年,超过两年再起诉的,债务人庭审中提出诉讼时效过期的抗辩理由,债权方将丧失胜诉权。
  但是如果您债务的诉讼时效过期,又想通过诉讼途径起诉的话,可以让对方重新写欠条或书写还款承诺,这样可以达到诉讼时效重新计算的效果。
   四、如何确定起诉的法院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债务纠纷案件,除了双方有明确约定争议的管辖法院外,一般根据“原告就被告”原则确定管辖,即原告需要在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如被告是个人,可以到其户籍地或其经常居住地(即居住满一年以上)起诉。如被告户籍地为湖南,但来深圳工作已经超过一年,且主要资产及物业都在深圳,则可选择到深圳起诉更为有利。
   五、罚息、违约金、利息不要少算
  罚息、违约金、利息都是增加债务方违约成本的重要手段,一般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进行主张。如果合同无约定的,对于民间借贷纠纷可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主张利息;对于因买卖合同产生的货款纠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债权人可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130%-150%主张利息。
   六、如何让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个人承担还款义务
  有限责任公司仅按现有公司资产对外承担债务,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东及法定代表人的责任相互独立,不少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和法定代表人常利用这一特点逃避债务,导致债权人赢了官司却无法执行。针对此类情形,在债务诉讼完毕后,可另行提起公司清算之诉,如有限责任公司拒绝清算、财务资料遗失或不齐全导致公司无法清算的,或者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股东恶意转移财产的,股东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我们在借钱之前就应考虑到之后讨债的需要,应当留足相关证据,如规范的欠条等,然后就是依照法律程序,施展讨债技巧,在老赖们转移资产之前,尽快申请资产保全,以争取主动。最后,网依然要再次重申,呼吁文明讨债,拒绝暴利催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一、找律师打离婚官司费用大概多少钱?
      一、找律师打离婚官司费用大概多少钱聘请律师的费用需和律师另行洽谈。目前,各地律师接手离婚案件收费不一。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律师收费起价一般500元到......


·辞退员工不补偿的情形有哪些
      辞退员工不补偿的情形有哪些1、《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


·一个人起诉离婚怎么离婚
      现在离婚率越来越高,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经常会因为一些原因而离婚,如果双方无法达成相关协议,那么就需要到法院进行诉讼,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


·民警渎职怎么处理
      警察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其渎职行为构成犯罪的,将会受到刑事处罚,并视其情节轻重决定判刑的期限;如果不构成犯罪的,将受到纪律处分,或调离警察......


·浙江工程质量监管局部门的职责有哪些
      浙江工程质量监管局部门的职责有哪些工程质量监管局,顾名思义,存在的目的是为了监督各发包方、承包方按照法定规范从事作业,在不妨碍工人施工的情况......


·公司股东欠债公司需要还吗?
      公司股东欠债公司需要还吗?公司股东欠债公司不需要还,公司的财产是属于公司所有,不能用来清偿股东的债务。但是,股东享有的该公司的股权可以作为其财......


·在生产中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要行为有哪些?
      在生产中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要行为有哪些?1、行为人在生产、作业活动中,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一、交通事故全责收到传票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全责收到传票怎么办?如果交通事故收到法院传票的,就需要如期的到庭处理,对于当事人也是可以委托律师为自己代理民事诉讼活动。法院在受......


·疫情期间员工远程办公交通费是否正常发放?
      疫情期间员工远程办公交通费是否正常发放?疫情期间员工远程办公交通费是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不同的判断的,比如说如果在家进行办公的话,不产生交......


·犯罪未遂的外部因素要件是什么
      犯罪未遂的外部因素要件是什么1.犯罪分子已着手实行犯罪。所谓已着手实行犯罪,指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实行刑法分则条文所规定的某种犯罪行为。例如,《刑......


·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包括哪些内容?
      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包括哪些内容?开发商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兴建商业中心、住宅楼的时候,会涉及到一些农户的拆迁安置。对于他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