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公司债与公司债务的区别

    公司债是指公司依法定条件及程序发行,并在一定期限内依约还本付息的并以公司债券形式表现的一种公司债务。公司债务是指在公司应承担的公司行为过程中产生的对外承担给付的义务。如公司签约产生的给付义务、公司侵权产生的给付义务等等,都应包括在公司债务中。从这一角度来看,公司债是公司债务的一种特殊形式,但又与其有着诸多区别:
1、主体不同;
    公司债发行主体特定:国外法律一般只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才可发行公司债券;我国的《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都可以发行公司债券。两合公司、无限责任公司等公司形式是不能发行公司债的。
公司债务的主体则无以上限制,何种形式的公司都可能有公司债务。
2、流通性不同;
    公司债作为一种融资工具,是以公司债券为法定的表现形式(债务证券化),是可以在证券交易所自由转让的,具有很强的流通性。而公司债务一般是不能流通的,如果想转让,是受一定法律限制的,比如需经债权人的同意方可转让,否则债务是不能转让的。
3、产生的原因不同;
    公司债是因公司融资需要,依法定条件及程序发行公司债券产生;而公司债务产生的原因则多样化,比如公司欠货款、公司侵权、公司拖欠员工工资等等。
4、所依据的法律不同;
    公司债所依法律一般是《公司法》 《证券法》及其相关商事及金融方面的法律法规;公司债务则一般是依《合同法》 《侵权责任法》等民事方面的法律法规。
5、债权人范围不同;
    公司债因具有证券性,有比较强的流通性,所以其债权人不确定。而公司债务的债权人是确定的。
6、偿还期限不同;
    因公司债具有整体性,每次发行的债券生效时间是一致的,故偿还时间也是相同的;而公司债务则根据每笔债务自身的偿还时间而定,不具有时间相同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法定效力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法定效力在我国,关于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中,有涉及到同时履行抗辩权。合同中涉及到的甲乙双方的权益,是同时履行抗辩权赋予的。在合......


·诉讼离婚调解书效力是怎样的
      在离婚过程中,作出的不同法律文书其实都是具有不同的效力。其中对于夫妻之间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在登记备案之后会生效,但此时也仅仅具有法律效力,但......


·停止执行死刑的情形都有哪些
      停止执行死刑的情形都有哪些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


·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协议离婚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协议离
      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协议离婚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协议离婚注意事项一——拟写好离婚协议书虽然民政局有统一的离婚协议书的格式,但其结构简单,基本对于离......


·办理房产合同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在买房的过程中,有的人为了一个心安,往往在签订了购房合同之后,还办理了公证,当然此时自然是对购房合同进行公证。但从买房流程来看,其实这不是必......


·自诉案件侵占罪也包括吗?
      自诉案件侵占罪也包括吗?刑法中规定侵占罪是属于告知才处理的案件,所以侵占罪是属于自诉案件,由当事人自行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交通罚款滞纳金怎么交,相关规定有哪些
      交通罚款滞纳金怎么交,相关规定有哪些一、交通罚款滞纳金交通罚款滞纳金是指超过规定的缴款期限,向缴款人征收的一种带有惩罚性质的款项,一般是按......


·山东省高温补助发放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为了安抚职工的情绪,更好的保障人权,国家相关部门颁布并实行了高温补贴政策。近年来环境温度呈现出日益上升的趋势,高温补贴政策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


·寻衅滋事能判监外执行吗?
      寻衅滋事能判监外执行吗?可以的;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在监外......


·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继续工作,与单位还是劳动关系吗
      《关于达到或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含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终止的确定标准问题的答复》认为:”对于达到或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


·商业秘密哪里鉴定2023
      商业秘密哪里鉴定2023一、商业秘密哪里鉴定商业秘密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经营信息是不需要鉴定的,所以没有鉴定机构。但国家科委有个知识产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