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伪劣产品是不是商品?

伪劣产品是不是商品?一、伪劣产品
  1、伪劣商品是指生产、经销的商品,违反了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其质量、性能指标达不到我国已发布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所规定的要求,甚至是无标生产的产品。
  2、假冒产品是指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从而使客户、消费者误以为该产品就是被假冒的产品。伪劣产品是指质量低劣或者失去使用性能的产品。
  二、国家技术监督局1989年6月<关于严厉惩处经销伪劣商品责任者的意见>中有明确规定:
  1、失效、变质的商品;
  2、危及安全和人身健康的商品;
  3、所标明的指标与实际不符的商品;
  4、冒用优质或认证标志和伪造许可证标志的商品;
  5、掺杂使假、以假充真或以旧充新的商品;
  6、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商品。
  三、伪劣产品是不是商品
  1、从法律上看,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明显是违法行为,应坚决予以打击。
  2、从道德上看,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是不道德的行为,应予以谴责。
  四、抛开法律和道德,单从商品概念上讲,要区别情况看待:
  1、如果某产品本身没有质量问题,只是假冒名牌产品,那当然是商品。
  2、如果某产品本身有质量问题,但仍旧可以使用(比如一些劣质衣服),那也应该是商品。
  3、如果某产品本身有质量问题,而且根本无法使用,或者回严重危害消费者身心健康(如假白酒、有毒大米等),那说明它没有使用价值,就不是商品。
  综上所述,我们在此总结,伪劣产品是不是商品?主要可以根据商品的属性来定义,有一些可以归类到商品一类,但是伪劣商品对消费者的伤害很大,特别是有毒的食物可以危害到人体的健康,因此任何个人和单位切不可因为一点眼前利益而做出违法乱纪伤害他人的伪劣产品,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一定要到正规地方购买,以免上当受骗。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形式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形式有哪些?土地使用权转让是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就是其中的一种。在转......


·定货合同违约责任条款
      定货合同违约责任条款一、定货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怎么写?1、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


·合同履行中的各种通知的效力
      我国合同法第60条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在合同不能履行情况下,不能履行......


·代位继承能继承多少遗产代位继承遗产的份额
      代位继承能继承多少遗产代位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情况下,不论代位继承人人数多少,亦不受辈数的限制,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份额。即两个或......


·自行车逆向行驶和电瓶车相撞是谁的责任?
      自行车逆向行驶和电瓶车相撞是谁的责任?自行车逆向行驶和电瓶车相撞,自行车逆行违法需要承担全部的责任。但是交警处理也是以人为本,先治疗伤者为先......


·开发商未按时交房有哪些免责情形?
      一、开发商未按时交房有哪些免责情形  开发商未按时交房的免责情形:  1.在施工、验收过程中发生了某种自然现象,如风灾、水灾、地震等,......


·《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饮酒驾驶的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饮酒驾驶的处罚: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


·土地使用权写着国有什么意思,以及相关方面的知识?
      土地使用权写着国有什么意思,以及相关方面的知识?土地使用权写着国有是什么意思?这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都有点陌生和熟悉。因为我们知道土地是国家的......


·对于庭前调解要准备什么?
      对于庭前调解要准备什么?庭前调解需要准备的有:双方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交的证据文件、答辩词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


·撤销权消灭后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撤销权消灭后合同效力如何认定撤销权是保护利益损害向法院申请的权力,当个人的利益受到损害或者威胁时,个人就有权利向法院提起请求得到撤销权,达到......


·故意杀人没杀死怎么定罪量刑
      众所周知,故意杀人罪是性质极其恶劣的犯罪行为,对于故意杀人罪的量刑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确定,例如故意杀人没杀死的情况下应该如何定罪量刑呢?在下文......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