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条件是什么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条件是什么 一、要明确谁可以提起,即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请求权人。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附带民事诉讼的请求权人有:
  (1)被害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在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情况下可作为请求权人,这是2012年《刑事诉讼法》增补的。
  (3)人民检察院,在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受损失的单位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前提下,也可以作为请求权人。
  人民检察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遭受损失的是国家财产或集体财产;
  (2)受损失的单位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3)人民检察院不是“应当”而是“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二、要明确谁对附带民事诉讼负有赔偿责任,即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责任人。
  (1)刑事被告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
  (3)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注意在此种情形下,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仍然是未成年人本人,只不过由其监护人在诉讼过程中代行被告的权利、承担被告的义务而已,但是应当在法律文书中列明负有赔偿责任的监护人。最高人民法院2005年12月12日通过的《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未成年被告人有个人财产的,应当由本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监护人予以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被告人对被害人物质损失的赔偿情况,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4)已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
  (5)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已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在(4)和(5)情形下,遗产继承人是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但是如果继承人声明放弃继承的,则不能将其列为被告。如果继承人不放弃继承,附带民事诉讼中的赔偿数额应当以其继承的遗产数额为限。
  (6)其他对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这种情形主要是指被告人被取保候审时的保证人,与被告人串通,协助其逃匿以及明知藏匿地点而拒绝向司法机关提供的,保证人应当和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7)附带民事诉讼成年被告人的自愿代为承担赔偿责任的亲属,注意这里附带民事诉讼的成年被告人的亲属并非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
   三、要明确可以提起赔偿的范围
  主要是被害人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的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的物质损失。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精神损失不属于赔偿范围。
   四、要明确何时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期间。
  原则上,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提起。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没有提起的,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以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此外,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并已给付,被害人又坚持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也可以受理。
  明确了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条件是什么,再来看看为什么要设立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诉讼。这样做一方面强调了司法的公正性,另一方面也是对效率的兼顾,在审理刑事案件的同时,解决了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同时,附带民事诉讼很好地保护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在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害人才是诉讼的主体,他是刑事案件的被害人的同时,也是当事人,理当享有被保护的权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工伤鉴定后工厂不认可怎么办?
      员工在工作期间,难免会受到一些伤害,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的特殊性质,或者时一些意外的因素导致身体受到伤害的,应该被认定为工伤,并且用人单位......


·网络诈骗多少金额判刑?
      网络诈骗多少金额判刑?网络诈骗超过3000元以上就涉嫌诈骗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


·母公司中标授权分公司签合同可以吗?
      母公司中标授权分公司签合同可以吗?总公司中标以后由分公司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不符合《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分公司虽然不是独立的法人,但分公司也应当按......


·根据法律规定饭店可以用童工吗?
      根据法律规定饭店可以用童工吗?根据法律规定饭店不可以用童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一、自书遗嘱日期涂改有效吗?
      一、自书遗嘱日期涂改有效吗?1、自书遗嘱如果符合继承法的其他有效要件,仅仅,日期上作了修改,如果经鉴定能确认是被继承人自己修改的,自书遗嘱仍然......


·怀孕监外执行多久报到一次?
      怀孕监外执行多久报到一次?怀孕监外执行一般一周需要报到一次,报道次数每个地方均有所差异,由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确定,司法所应当为社区矫正人员......


·在我国离婚如何要求一次性支付抚养费?
      在我国离婚如何要求一次性支付抚养费?1、有条件的抚养费可一次性给付。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2、《最......


·合同审查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合同审查的基本原则有哪些1、合法有效原则。合同一定要合法,这是合同的关键和核心。合同当事人订立的合同想要具有法律效力,必须在合法的前提下,否则......


·恶搞别人照片算侵犯肖像权吗?
      恶搞别人照片算侵犯肖像权吗?恶搞别人照片就是侵犯了肖像权;2021年1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


·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公司薪酬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公司薪酬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公司薪酬管理办法一、为达到劳资兼顾,互利互惠,给予员工合理的待遇,依照以下原则制定本制度......


·稿费可以算作夫妻共同财产吗?
      稿费可以算作夫妻共同财产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稿酬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