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离婚财产分割如何公证,有哪些情况需要公证?


  
  对于离婚很多人对于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分割问题特别的关注,而且有些时候还需要对分割的财产进行公正,以防发生变故。但是对于离婚财产分割怎么进行公证很多人并不是很清楚,下面给您简单介绍一下离婚财产分割如何公证,具体流程是 什么样的?
  
  一、离婚财产公证办理
  
  离婚财产公证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达成协议,到公证处办理离婚财产公证。协议离婚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领取离婚证后自动生效,无需办理财产公证。诉讼离婚的,法院对夫妻财产分割进行判决的,在判决书生效时,离婚财产分割生效,因此,诉讼离婚也不需要离婚财产公证。但是,现实生活并不是那么简单的,很多时候离婚证未办理下来,双方又达成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一方想要确定离婚财产分割,以防对方变卦的,此时就需要办理离婚财产公证。具体来说,离婚财产公证包括两种情况:对夫妻财产的公证、对离婚财产分割的公证。
  
  二、需要办理离婚财产公证的情况
  
  根据上面的解释,离婚财产公证在一些情况下必须办理,那么哪些情况需要办理离婚财产公证呢?如上文所述,离婚时未办理离婚证的,针对离婚财产分割达成协议的,为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选择办理离婚财产公证。
  
  三、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指夫妻双方对夫妻财产如何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签订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不是在双方签字时生效的,因此,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生效前,如何办理离婚财产公证成为保证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生效的关键。为了解决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如何公证的问题,必须了解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需要的材料、手续、流程等。
  
  1、 离婚财产公证如何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2)财产分割协议文本;
  
  (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据。
  
  2、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如何公证,去哪里办理
  
  首先,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必须是符合要求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然后,需要双方拿着前面的材料去当地的公证处申请公证。
  
  3、离婚财产如何办理,需要什么手续、流程
  
  了解了离婚财产如何办理需要的材料及去哪里办理后,最关键的一步就是明确离婚财产公证办理的手续和流程。
  
  第一步,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上几种材料: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第二步,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第三步,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离婚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接谈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以上便是对问题离婚财产分割如何公证,有哪些情况需要公证的简单回答,离婚财产分割对于很多夫妻来说是件大事,所以为了能够更好的办理好离婚财产的公证,您还是需要对离婚财产分割所需要的材料、办理的流程等等方面了解透彻才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集资诈骗款的追缴的部门是什么?
      一个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经济中生存下去就要通过集资的手段来让自己获得更多的资金来建设自身,扩大自己的势力,法律上是允许的。但是非法集资通过各......


·司法鉴定费用哪个机构付 收费的标准是什么
      一、司法鉴定费用由哪个机构付根据“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内容”第十五条之规定“在诉讼活动中,当事人申请并经人民法院批准直接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


·其实劳动本身就是员工和公司之间相互合作的一种关系
      其实劳动本身就是员工和公司之间相互合作的一种关系,签订的劳动合同也并不是卖身契,因为有些劳动关系转换比较频繁的用人单位,面对频繁更换的劳动关......


·河南省盗窃罪量刑标准如何规定的?
      一、河南省盗窃罪量刑标准如何规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元......


·怎么办
      怎么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现实中,公民不管购买的是现房还是期房,在与开发商之间签订了相应的合同之后,那都是需要由开发商到房管部门办理相应备......


·非法行医罪,情节严重指什么
      非法行医罪,情节严重指什么一、非法行医罪,情节严重指什么根据《刑法》第336条的规定,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


·故意杀人未遂怎么认定 该如何处罚
      在故意杀人的情况下,并不是一定就会造成被害人的死亡,如果此时没有出现死亡结果的话,则可以认为实构成故意杀人未遂。此时法律中规定对未遂犯的处罚......


·非法集资传销举报到哪个部门?
      一、非法集资传销举报到哪个部门?非法集资属于刑事犯罪,涉嫌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建议及时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打击非法集资确定地方......


·他项权证有什么意义?
      他项权证有什么意义?办理条件是什么?他项权,字如其义,就是指给予其他人的权利。所以,他项权证不是所有权人自己所能拥有的一项权利证书,反而是......


·驰名商标侵权罚款标准是怎样的
      驰名商标侵权罚款标准是怎样的一、驰名商标侵权罚款标准是怎样的驰名商标侵权罚款的标准会处25万元的罚金,根据最新的《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


·浙江抚养费的标准2018具体?
      浙江抚养费的标准2018具体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