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代位权的行使的限制范围是什么?

代位权的行使的限制范围是什么? 一、代位权行使方式的限制
  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方式有诉讼方式和径行方式两种。我国《合同法》中规定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这是符合我国国情的限制性规定。因为只有通过法院裁判方式才能有效防止债权人滥用代位权,随意处分债务人的财产,不当侵犯债务人及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也能避免债权人与其他未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债务人以及第三人之间因代位权的行使产生纠纷。
   二、代位权行使范围的限制
  如果债权人行使债务人的一项权利,已经足以保全自己的债权不应就债务人的其他权利行使代位权。以保全债权的必要为限,即通过代位行使所能获得的权利价值应与所保全的债权价值相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1条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请求数额超过债务人所负债务额或超过次债务人对债务人所负债务额的,对超出部分不予支持”次债务人是指债务人的债务人。
  《合同法》第73条第二款第1句规定“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由此可知,在我国现行法中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仅仅限于债务人的“到期债权”这一点表明了我国《合同法》该项规定的欠缺。事实上,代位权的行使范围除了债权外,还应包括以下权利:
  1、实体上的权利,具体包括物权、物上请求权、形成权、撤销诉讼、代位权。受领权、继承恢复请求权、继承中特留份权利人的扣除权。
  2、诉讼上的权利,如中断诉讼失效,提起诉讼、申请财产保全、申请强制执行等权利。
   三、代位行使客体的限制
  应是债务人非专属于本人的财产权利。对于非财产性权利和专属于债务人本人的权利,不得由债权人代位行使。专属于债务人本人的权利包括: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因身体、健康、名誉、自由受侵害而发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综上所述,就是我们对代位权的行使的限制问题的解答,代位权在民法上是属于比较强势的一种权利,因为它可以不经债务人的允许只要满足条件就可以行驶的,所以对这种权利必须进行限制,以免被债权人进行滥用,代位权在范围上的限制法律都有明确的规定,您可以作为参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刑诉法抗诉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一、刑诉法抗诉规定的内容是什么?提出抗诉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


·连云港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连云港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征地补偿金的计算是以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为基础的,故而在我国,各地的经济不产标准是不一样的。江苏省政府根据本......


·加固设计合同违约赔偿原则有哪些
      加固设计合同违约赔偿原则有哪些?加固设计合同主体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为了把控后面的风险,一般都会将违约赔偿责任写进合同中,合同主体的一方如果出现违......


·2023年国家赔偿法特别规定了什么制度?
      国家赔偿的案件在我国成立以来,就不断的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之中,为了使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在审理案件时,能有法可依,与之前的就法规相比较,我们可以......


·法院宣判交通肇事逃逸可以判处缓刑吗?
      法院宣判交通肇事逃逸可以判处缓刑吗?1、如果构成交通肇事罪,且有逃逸情节,是不能判处缓刑的。2、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公职人员醉驾处理案件怎么处理公务员酒后驾车如果被处以拘役
      公职人员醉驾处理案件怎么处理公务员酒后驾车如果被处以拘役,按照《公务员法》将被开除公职。按照规定血液中酒精含量在20-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而......


·贷款人死后贷款怎么办
      贷款人死后贷款怎么办?根据相关法律,不动产指的是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财产。比如土地、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另外,不动产不一定是实物......


·国有企业改制留守人员工资由谁来决定
      国有企业改制留守人员工资由谁来决定现代市场经济的竞争压力越来越大,很多企业为了适应现代化的经营法则,会对企业进行改制。企业改制后,遗留的问题......


·职工被追究刑事责任解除劳动关系的规定是什么?
      职工被追究刑事责任解除劳动关系的规定是什么?职工被追究刑事责任解除劳动关系的规定是当劳动者涉及到相关的刑事犯罪行为,也就是被判处刑罚的过程当中......


·如何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如何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变更孩子抚养权的两种形式:1、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


·建筑工地受伤如何认定劳动关系
      建筑工地受伤如何认定劳动关系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