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闯红灯交通事故责任怎样认定

目前,随着道路上交通工具增多,我国的交通事故发生率较高。在我们为交通事故而惋惜的同时,也需要对于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思考。其实,现实生活中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往往是司机自身的原因,例如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以及不遵守交通规则等等。尤其是闯红灯的行为是极其恶劣的。那么,遇到闯红灯交通事故责任怎样认定?我们为您进行介绍。
  
  
  一、交通事故责任怎样认定
  
  (一)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
  
  (二)无法查明交通事故原因,按下列规定认定事故责任:
  
  1、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2、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3、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同等责任;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完毕后,应当制作责任认定书,并按规定宣布和送达当事人。
  
  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应在接到责任认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 理机关书面申请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申请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的,应携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决定书》原件,并提出书面申请或填写申请表。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做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并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
  
  二、闯红灯交通事故责任怎样认定
  
  这种情况一般闯红灯要负主要责任。当然,事故责任由交警部门勘查现场和调查后确定,根据事故责任大小承担相应责任。
  
  先由强制责任险保险公司赔偿,不足部分由双方按事故责任比例承担;协商不成可委托律师到法院诉讼维权。
  
  不服事故责任认定,可在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这一规定是根据《民法典》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制定的。机动车作为高速运输工具,对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一定的危险性。
  
  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主体赔偿顺序】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根据我们的介绍,我们知道公安交警是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是否有违章行为以及交通事故造成的因果等来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对于闯红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若双方都为机动车,闯红灯者负主要责任和过错责任,先由保险公司赔偿,再协商按比例赔偿。若双方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我国法律规定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按实际情况也可减轻机动车方责任。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一、劳动合同与民事合同的关系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与民事合同的关系是什么?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所谓劳动合同,又称为劳动契约或者劳动协议,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包......


·一、患有抑郁症影响抚养权吗?
      一、患有抑郁症影响抚养权吗?不一定。关于孩子由谁抚养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双方条件进行判决。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


·夫妻间用什么来证明债务关系
      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个人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一、劳动合同签的项目公司中有期限吗?
      一、劳动合同签的项目公司中有期限吗?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签的项目公司中有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有哪些?
      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有哪些《专利法》第六十九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一)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


·聚众赌博拘留多少天
      聚众赌博在我国达到了一定标准之后,将会被认定为赌博犯罪,此时就会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而在对案件立案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就有可能对嫌疑人......


·父母离异财产如何分配?
      父母离异财产如何分配?一、父母离异财产如何分配?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父母之间离婚的,他的财产仅对于夫妻双方当事人之间进行分割,如果是给孩......


·民法总则虚拟财产是怎么规定的?
      只要是生活中可能需要用法律解决的事情肯定会被民法典所包含在内,但是现在互联网当中有很多企业为了盈利而推出了很多虚拟性的财产供人们使用,但是恰......


·暑假工签劳动合同9怎样解除?
      暑假工签劳动合同9怎样解除?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


·婚内放弃抚养权怎么写
      婚内放弃抚养权怎么写甲方(男方):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乙方(女方):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双......


·公司法减资回购的规则是如何规定的?
      公司在注册成功之后,为了使债权人的利益得到保障,资本需要保持不变性,但是在经营过程中,公司会有增减资的需求,并且增资和减资的方法是不同的,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