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八级工伤赔偿哪些包括费用?

对于工伤中的伤残等级也是具体被分为了十级的,其中一级是最严重的,当然了十级就是相对较轻的了。针对不同的伤残等级可能做出的赔偿项目不同,那其中八级工伤赔偿哪些费用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八级工伤赔偿哪些费用
  
  工伤八级伤残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经认定为工伤后,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据GB、T 16180-2006《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作出的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职工有获得医疗救助和经济补偿的权利,八级伤残职工享受的待遇就是工伤八级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
  
  (三)辅助器具费用;
  
  (四)停工留薪期工资;
  
  (五)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八级工伤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
  
  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
  
  1、住院伙食补助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住院天数;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费、食宿费;
  
  交通费根据地方标准规定;
  
  食宿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人数×天。
  
  (三)辅助器具费用
  
  1、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2、辅助器具费用参照地方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费用限额标准;
  
  (四)停工留薪期工资
  
  1、停工留薪期内工资=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
  
  2、停工留薪期时间长短的确定,参看地方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或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其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3、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五)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护理费标准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或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八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1个月本人工资。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3、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八级伤残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具体标准参照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具体规定。
  
  单位缴纳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一、二、三、六项以及第七项中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单位支付第四、五项以及第七项中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支付以上全部七项工伤保险待遇。
  
  严格来说,工伤导致职工人身伤残的赔偿项目其实都是差不多的,主要的区别还是在具体的赔偿标准上面。要是造成的伤残比较严重的话,那么此时所能获得赔偿也就相对要多一些。具体八级工伤赔偿的项目与标准,上文中已经做出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一、夫妻离婚后重新分割财产吗?
      一、夫妻离婚后重新分割财产吗?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而引发的纠纷,一方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一般......


·中标通知书什么时候发
      中标通知书什么时候发一、中标通知书什么时候发1、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第四十五条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


·一、离婚协议书写明财产无争议合法吗?
      一、离婚协议书写明财产无争议合法吗?离婚协议书写明财产无争议是合法的。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并自愿签署离婚协议书就受到法律的保护。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


·犯罪分子盗刷几千块犯法吗?
      犯罪分子盗刷几千块犯法吗?盗刷银行卡属于违法行为,构成盗窃罪,需要看具体的数额,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动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是否累犯、有无自......


·十年夫妻了离婚财产怎么分?
      有些夫妻尽管已经结婚多年,但是感情一直不好,如果双方无法承受的话会选择离婚。在办离婚手续的时候,如何分割财产成为了双方关注的焦点。一旦处理......


·公司法过半数半数以上是否一样 我国公司法之所以要求公司设立
      公司法过半数半数以上是否一样我国公司法之所以要求公司设立各种监督部门,就是为了对公司的高层人员的职权进行监督,包括在行驶任何重大决策的时候......


·哪些财产是属于婚后一方个人财产的夫妻个人财产
      哪些财产是属于婚后一方个人财产的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婚前个人财产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具有较强的个人专属性或他人不能使用的财产。离婚时,夫......


·一、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多长时间?
      一、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多长时间?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


·敲诈勒索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敲诈勒索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要挟等方法,强行索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敲诈勒索......


·一个开庭时间需要多久时间?
      一个开庭时间需要多久时间?法院审理案件的开庭时间是没有具体规定的,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来确定,一般情况两个小时左右的时间可以审理普通的案件。如果......


·一、仲裁与调解的区别是什么?
      一、仲裁与调解的区别是什么民事诉讼参加人民事诉讼调解民事诉讼回避民事诉讼证据民事送达两审终审制仲裁又称公断,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