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二审上诉时限是多久,其他程序的时限是多久?
上诉期间对判决的上诉期为15日。对裁定的上诉期为10日。对涉外案件的判决、裁定上诉均为30日,并可申请延长。
上诉后法院移送案件期限原审法院收到上诉状后,在5日内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在收到上诉状后15日内提出答辩状,法院在收到答辩状后5日内送达上诉人;原审法院在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后,应在5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二审法院。
即最迟在提交上诉状后5+15+5=25天。
二审审限对判决上诉。审理期限为3个月,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对裁定上诉。听听民事上诉状范文。审理期限为30日。
二、其他诉讼时限
1、再审
再审申请期限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在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出,2年后据以作出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变更以及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
法、检提出再审没有期限限制。
法院审查再审期限法院应在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3个月内审查是否符合179条再审条件,如需延长,应经本院院长批准。
再审审限再审案件的审限执行第一审或第二审审限规定。
2、执行
申请执行期限申请强制执行期间为2年,适用中止、中断规定,自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1天起计算,未规定履行期限的,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生效法律文书规定债务人负有不作为义务的,申请执行时效期间从债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之日起计算。
申请执行中止在申请执行时效期间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申请执行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通知被执行人期间法院受理执行案后,应在3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
执行管辖权异议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提出。
次债务人的执行异议期间执行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第三人应在收到履行通知书后15日内提出异议,法院不审查异议。
对执行行为书面异议的处理期限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并作出裁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查完毕,并作出裁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对执行标的书面异议的处理期限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止执行后起诉期限法院依民事诉讼法第204条裁定对异议标的中止执行后,申请执行人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起诉讼的,法院应当裁定解除已经采取的执行措施。
财产分配方案异议期限债权人或者被执行人对分配方案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分配方案之日起15日内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财产分配方案异议反对期限未提出异议的债权人、被执行人收到财产分配方案异议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反对意见的,执行法院依异议人的意见对分配方案审查修正后进行分配;提出反对意见的,应当通知异议人。异议人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以提出反对意见的债权人、被执行人为被告,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异议人逾期未提起诉讼的,执行法院依原分配方案进行分配。
执行措施期限冻结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1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不得超过2年。
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二份之一。
通过上文的详细内容,我们了解了民事诉讼分为: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几个环节。其中在民事诉讼的再审里,是有上述时效的,文中也提到了民事诉讼二审上诉时限和其他诉讼时限。作为一个合格的公民,为了社会的安宁,您都应该遵纪守法,不要违法犯罪。如果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直接联系我们.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拘留所什么时间可以会见
拘留所什么时间可以会见正常情况下能探视,但要经过公安机关同意,公安机关不同意的,应当说明理由,理由不正当的不能拒绝会见。交什么钱,是暂缓执行......
·共同行贿如何界定主从犯
一、共同行贿如何界定主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对于犯了行贿罪主犯,将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如果因为行贿......
·诉讼标的和诉讼金额有什么不同
诉讼标的和诉讼金额有什么不同一、诉讼标的和诉讼金额有什么不同?1、本质不同诉讼标的物:当事人争议的实体法律关系所指向的对象,如汽车。诉......
·犯罪人员在犯罪中止要定罪吗
犯罪人员在犯罪中止要定罪吗要定罪。但比照犯罪既遂的量刑从轻、减轻处罚,犯罪危害不大的可以免除处罚。比如故意杀人,成了判死刑,砍半死不砍了判无......
·一、买卖不破租赁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买卖不破租赁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一)、承租方1、查看出租人的房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2、审核出租人的《房屋租赁证》;3、签订租房......
·股权转让补充协议书怎么写
股权转让补充协议书怎么写股权转让补充协议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委托代理人: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劳动局工伤鉴定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劳动局工伤鉴定需要的材料有哪些1、《工伤认定决定书》及复印件。2、申请人正面免冠彩照一张。3、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身份证明资料。4、两份《工伤职工劳......
·检察院重新计算的时间是多久?
一、检察院重新计算的时间是多久?检察院重新计算的时间是一个月,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期限一般为一个月,如果有改变管辖的、......
·借条未约定还要支付利息吗
借条未约定还要支付利息吗一、借条未约定还要支付利息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
·法律上什么是工伤能力鉴定
法律上什么是工伤能力鉴定从法律上看,劳动能力鉴定是劳动者因工伤或非因工负伤以及患病后,劳动鉴定机构根据国家鉴定标准,运用有关政策和医学科学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