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拒绝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签字怎么办?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交通管理部门会对事故双方的责任进行认定,随后会对双方出具一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双方根据这份认定书来确定赔偿的金额。但有时候会出现责任方拒绝在认定书上签字的情形,那拒绝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签字怎么办?我们和您一起来探讨一下。
   一、对方拒绝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签字怎么办?
  交通事故认定书不需要双方签字才有效。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这样就具有法律效力。   
  《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由此可见,事故责任认定书不签字也没有关系不是以当事人签字为生效要件的。如果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服的,可以向上级部门申请复核。   
  如对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有异议),可在接到认定书三日内向上级公安交警部门申请复核,复核内容写清复核请求及理由和主要证据。当事人是否签字,对以后事故损害索赔都不会受到影响。   
  交警部门作出的责任认定书可以作为证据向法庭提交,庭审过程中若无相反证据推翻该责任认定,一般情况下法院会采信该认定书上的责任认定。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比例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比例分担责任:
  (1)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
  (2)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
  (3)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
  (2)机动车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
  (3)机动车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
  (4)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10%;
  (5)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过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5%;
  (6)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7)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处于静止状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交通事故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方在该车应当投保的最低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全部赔偿,对超过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当前规定赔偿。
  3、特殊情况洗的责任划分和承担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立即停车,为保护现场,或者有条件报案而不及时报案,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应当按下列规定承担事故责任:
  (1)一方当事人有上述行为的,承担全部责任;
  (2)当事人均有上述行为的,共同承担责任;但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3)依法可以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的交通事故除外;
  (4)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应当承担交通事故逃逸的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过错的,由逃逸的当事人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通过以上的内容,相信您对拒绝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签字怎么办这个问题都有自己的了答案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不需要双方签字才会产生效力,即使一方不签字,该责任认定书一样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当事人对认定书的责任认定不服,消极地采取不签字的方法是不产生作用的,最好的方式是向上一级的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签合同对笔的颜色有要求吗?
      签合同对笔的颜色有要求吗?一、签合同对笔的颜色有要求吗签合同对笔的颜色没有硬性要求。只要是本人签字就有效。用什么签字不影响合同的法律效......


·关于商品房网签备案的区别有哪些?
      关于商品房网签备案的区别有哪些?一、关于商品房网签备案的区别有哪些?1、网签和备案的区别在于办理时间,网签是在开发商已经取得了预售证,且购......


·判处缓刑期间可以上班吗?
      一、判处缓刑期间可以上班吗?缓刑期间可以继续参加工作。在《刑法》对缓刑的规定中,没有限制缓刑人员继续工作。《刑法》第七十五条,被宣告缓刑的犯......


·解除租赁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
      解除租赁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民法通则》第136条第三项规定:延付或拒付租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合同法》第227条规定:承租方逾期不交房租,出......


·丈夫有外遇又不肯离婚该怎么办
      生活中,一方出现外遇的情况其实是比较多的,而此时往往也会造成夫妻之间感情破裂,最终离婚。但现实中却有可能出现丈夫有外遇又不肯离婚的情况,对此......


·什么情况会被认定为证据不足?
      什么情况会被认定为证据不足??一是个别判断,逐个审查。即要对案件的每一个证据的证据力和证明力加以确定,紧紧抓住判断每一个证据的标准,也就是客观......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监督有哪些?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监督有哪些?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被告人的......


·一、婚前买房离婚怎么判?
      一、婚前买房离婚怎么判?婚前买房离婚判决归属于个人所拥有,对于婚前房产,若属于夫妻一方婚前所购,则属于法定个人财产,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前房产......


·申请劳动仲裁后等待裁决的时限是多久
      申请劳动仲裁后等待裁决的时限是多久?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


·公司融资计算公式是什么?
      公司融资计算公式是什么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是如何衡量一个公司的价值的呢,又该如何判断这个公司是否值得投入资金呢。这个时候,我们就要对公司进行......


·开发商没有预售证可以卖房么
      开发商没有预售证可以卖房么1、首先,我国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