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私募基金分期募集是如何操作的?

私募基金分期募集是如何操作的? 一、私募基金募集原则有哪些?
  1、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2、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
  3、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应当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由投资者书面承诺符合合格投资者条件;应当制作风险揭示书,由投资者签字确认。
  4、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行销售或者委托销售机构销售私募基金,应当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私募基金进行风险评级,向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相匹配的投资者推介私募基金。
  5、投资者应当如实填写风险识别能力和承担能力问卷,如实承诺资产或者收入情况,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写虚假信息或者提供虚假承诺文件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6、投资者应当确保投资资金来源合法,不得非法汇集他人资金投资私募基金。
   二、私募基金如何确定合格投资者?
  1、募集机构应当向特定对象宣传推介私募基金。未经特定对象确定程序,不得向任何人宣传推介私募基金。
  2、在向投资者推介私募基金之前,募集机构应当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履行特定对象确定程序,对投资者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投资者应当以书面形式承诺其符合合格投资者标准。
  3、投资者的评估结果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年。募集机构逾期再次向投资者推介私募基金时,需重新进行投资者风险评估。同一私募基金产品的投资者持有期间超过3年的,无需再次进行投资者风险评估。
  4、投资者风险承担能力发生重大变化时,可主动申请对自身风险承担能力进行重新评估。
  综上所述,针对一些性募集资金有困难的私募基金,可以采用分期募集的方式。私募基金分期募集要兼顾公平和效率,在第一期资金募集结束后即发行基金单位,然后在特定时间内再发行第二期基金份额,并保证之前投资者有优先购买权。目前一些规模比较大的私募股权基金,通常采用分期募集的方式。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临时工不给加班费怎么办?
      在生活中我们可以感受到我国的法律已经日益完善,因此,在解决生活中的问题时,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而随着我国的不断发展,人们的工作压力不断增......


·当事人申请民事诉讼再审期限是什么样的?
      当事人申请民事诉讼再审期限是什么样的?《民事诉讼法》原第一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二年后据以作出......


·事实抚养公证所需资料有哪些?
      事实抚养公证所需资料有哪些?在实际中,申请抚养事实公证是需要提供很多相关的材料的。如果在申请事实抚养公证的时候,没有将所需的材料准备齐全,那么......


·在我国加盟店维权是用什么法律
      在我国加盟店维权是用什么法律现在的加盟店在招商引资的时候,很多都存在着虚假宣传,甚至是诈骗的行为。可以说有一部分的投资者都是在投资加盟以后才......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黑白合同的效力关系
      背离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另行签订协议会产生“黑白合同”现象。背离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另签协议,既损害正常的招标投标程序也可能损害中标人的合法权益......


·在找不到肇事者的情况下高空坠物全楼赔偿合法吗?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经济的飞速增长,各个科研领域的也飞速进步,我们的大楼是越修越高,但是来自高楼的伤害也在不断发生着,相信你也看到过很......


·法律规定
      法律规定要是员工自愿加班的话,那么是没有加班费的。换言之,如果是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话,则员工可以主张加班费。但对加班费应当怎样计算的问题,可......


·房屋合同几日内可以毁约?
      房屋合同几日内可以毁约?房屋合同几日内都不能够进行毁约。毁约需要支付违约金。开发商只有在未按照法定期限履行协助办理房屋权属登记义务、导致买受人......


·应该如何分割夫妻离婚财产
      离婚夫妻在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一般需要对这三个问题作出处理,就包括财产分割、债务承担以及子女抚养。但其中,自然是有存在的情况才需要作出处理。......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时间是多久?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时间是多久?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什么时候提出?新《刑事诉讼法》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


·立案监督规定有哪些内容
      立案监督规定有哪些内容当一件案件被立案之后,由于涉及到很多的法律规定,所以执法部门成立了立案监督这种制度。那么立案监督规定有哪些内容呢?如果......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